
十一月丁火,生在子月(仲冬),水旺火衰,格局极易“弃命从杀”。
但原文说得很细:
“或仲冬水多癸旺,金无比印,此作弃命从杀……戊出破癸,颇有兄弟妻儿,此格用戊,火妻土子;用甲,水妻木子。”
一、先分清“用戊”还是“用甲”
1. 看癸水的力量
‑ 若天干透出两个以上癸水,地支又见亥子丑会水局,水势滔天,丁火无根,无印(甲、乙)生扶,此时最忌再来甲木,因为甲木一透,丁火便“有根”,从杀格即破,反成“身弱杀旺”的贫夭之象。
‑ 这时如果天干透出一个戊土(或地支有强根辰戌丑未),戊土能直接制水,把水杀“关住”,格局反成“杀印相生”之变格,贵气陡增,这就是“用戊”。
2. 看甲木的力量
‑ 若局中癸水虽旺,但地支藏有寅卯,或天干透甲,而戊土不透,此时甲木可用。甲木疏土生火,丁火得印,虽不能从杀,却转为“身弱杀旺用印”的正格。
‑ 但此格层次低于真从杀,且必须甲木健旺、不受庚金劈克,否则仍主常人。
一句话总结:
“水旺火绝,戊透能制水则用戊;甲透无戊,或戊被甲木制,则只能用甲。”
二、六亲如何随之而变
1. 用戊的格局
‑ 戊为伤官,能制杀护身,伤官生财,财为妻。丁火以庚金(金)为正财,故妻星属金,但原文说“火妻土子”,是把“戊”本身看作“子星”——因为戊为丁之伤官,伤官代表子女,且戊属土,所以说“土子”。
‑ 妻星仍按正财庚金论,只是口诀简化为“火”指丁本身,“土”指戊,强调“我生者为子”。
2. 用甲的格局
‑ 甲为印星,印主庇护,亦主母亲、长辈。丁火以壬癸水为杀,杀星太旺,须印化杀。
‑ 此时妻星按“我克者为财”,丁火克金,仍以金为妻;但原文口诀说“水妻木子”,是把“水”指代杀星(壬癸),“木”指印星(甲),意指:
• 妻星仍属金,但杀旺而印化,妻多带水性之特征(聪明、流动)。
• 子星则因印旺,多主仁慈、文采,属木之特性,故称“木子”。
三、实例推演(便于理解)
假设两造:
A. 癸亥年、癸子月、丁卯日、戊申时
‑ 水旺极,丁火坐卯木似有根,但冬月木休囚,根浅;时干戊土透出,申中藏戊得根,能制水。
‑ 真从杀格已破,转为“杀重用伤制”,用戊,六亲:火(丁)为自身,土(戊)为子,妻仍以庚申时之庚金论。
B. 癸亥年、癸子月、丁酉日、甲寅时
‑ 水旺,丁火坐酉无根;时干甲木透出,寅中甲丙戊,甲旺能生丁,格成“身弱杀旺用印”。
‑ 用甲,六亲:水(杀)为妻星之环境,木(甲)为子星之特性。
四、白话结论
1. 先看水势与戊、甲谁更有力:
‑ 水势成海,戊透有力 → 用戊,子女缘厚,妻子多能干但带“金”质刚烈。
‑ 水势虽旺,甲透而戊藏 → 用甲,子女聪慧仁慈,妻子多温柔但带“水”性灵动。
2. 口诀只是象征:
“火妻土子”并非说妻子属火,而是强调“丁”本身与“戊”之关系;
“水妻木子”也非说妻子属水,而是杀印格局下,妻带子星呈现水木之象。
把握核心:
水旺火衰时,戊能制水就用戊,格局高;无戊用甲,格局次,但仍有生机。六亲的“土子”“木子”只是提示子女星所呈现的性格与行业取向,真正的妻星仍按正财(金)去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