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胎元己未与月柱戊辰之间,仅存在“比和”关系,并无刑、冲、合、害。
具体拆解如下:
1. 天干:己(土)与戊(土)同属阳土,阴阳同性,力量相当,既不相生也不相克,只是比肩并列,称“比肩相见”,无合冲。
2. 地支:未(土)与辰(土)同属湿土,阴阳同性,亦是比肩关系;辰未之间既非六合(子丑、寅亥等),也非六冲(子午、卯酉等),更无刑害(辰戌冲、丑未冲、辰辰自刑等),所以地支之间也是“比和”。
因此,胎元己未与月柱戊辰只是同类土气并列,力量互相增强,却没有任何刑冲合害的特殊作用。

胎元己未与月柱戊辰之间,仅存在“比和”关系,并无刑、冲、合、害。
具体拆解如下:
1. 天干:己(土)与戊(土)同属阳土,阴阳同性,力量相当,既不相生也不相克,只是比肩并列,称“比肩相见”,无合冲。
2. 地支:未(土)与辰(土)同属湿土,阴阳同性,亦是比肩关系;辰未之间既非六合(子丑、寅亥等),也非六冲(子午、卯酉等),更无刑害(辰戌冲、丑未冲、辰辰自刑等),所以地支之间也是“比和”。
因此,胎元己未与月柱戊辰只是同类土气并列,力量互相增强,却没有任何刑冲合害的特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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