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出土简牍的分类,需要尽可能地立足于古人认识来分析图书的性质和内容,综合“九艺”以及《汉志》《隋志》的分类,目前来看似乎是更为稳妥的认识。律令类简牍或可不从“文书”之类,而当归入书籍并作为单独门类。在此基础上探究战国时人所能见到的文献类目,不仅有助于在操作层面继续探究出土简牍对于材料相对较少的国族、地区相关历史研究的重要价值;更有可能帮助解决战国时人如何读书,抑或说能够读到什么书的疑问;从而利用“同时代”以及尽可能接近诸子时代的相关文献,理解诸子思想产生的历史语境。
战国秦汉以降,书籍突破官方的垄断在民间流传,图书的社会性日益广泛,其社会流通量显著增加,私人藏书更为普遍。包括诸子在内的士阶层从读书、藏书,进而著书立说,实际经历了由读者到作者的演进过程。那么这些“读者”在当时能够读到什么书?他们知识的“全局”又会呈现出何种面貌?战国秦汉简牍的大发现以及相关研究的深入,给上述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的思考方向。本文拟在前辈、时贤的研究基础上,就出土简帛与战国秦汉时人所见“书”作一初步思考,以供师友同好批评。
一、思考简帛研究中文书与典籍分类的结合点
随着战国秦汉简牍的井喷式发现,简帛学已成为国际性的“显学”。简帛学的学科体系与相关理论的构建,亦日益引起学界重视。单就材质和内容本身来说,卜宪群曾明确主张将简牍学“包括在简帛学的学科范围之内”。李学勤则根据简牍帛书的本身性质,将其分作文书与典籍两类。李均明也按简牍的自身性质,把简牍文书分为书檄、簿籍、律令、录课、符券、检楬等六大类。对于简帛典籍的文献学分类,学界主要有两种意见,一种是主张按照六经和学派来划分;另一种则是如骈宇骞等先生从文献学和学术史的角度,主张将出土典籍纳入《汉书·艺文志》的图书分类当中,依此认识出土典籍的文献性质,这种认识逐渐成为学界主流。随着新材料的不断公布和研究的深入,确实使得文书与典籍的研究畛域愈加分明。两大门类之内的研究成果汗牛充栋、不胜枚举,这已是不争的事实。然而,如果可以将视野重新集中到文献分类上,笔者认为还有另外一种观点似乎更值得研究者注意。
因为简牍与文书的畛域分明,有可能会带给人一种误解,即可能当时社会上只流传一种“书”,或者是只有一种文献。而造成误解的根源,或许正是对某种材料的过分强调。我们知道,殷墟卜辞是商人的占卜记录,离不开占卜和祭祀,这也意味着当时存在从事占卜和祭祀的神职人员。卜辞中习见“王占曰”,显示出王常常亲临卜问,这当然说明王同样具有神职功能。正如李零提到的,如果我们相信这些占卜记录就是当时的“历史”,那么我们就需要相信,商人除了占卜和祭祀,其他什么都不做。因为甲骨学的研究从一开始就有从占卜研究转为历史研究的取向,这也使得越来越多的学者相信,当时社会是由巫控制的,商王就是最大的巫师。陈梦家、张光直等先生都有过类似的说法。相似的例证还有青铜器铭文,夏含夷曾有批评,在西周晚期江河日下的情况下,铭文所载却都是周人旗开得胜、凯旋而归。他提到一个西方谚语,也很有趣:市场上的雕像都是人类猎获狮子,如果狮子也会雕刻,那么森林集市里也会有另外一种雕像。因此,铭文所见战争的例子和卜辞所见商王的占卜活动,虽然不是虚构的,但也一定不会是当时社会的全局。
在上述研究取向下,可能“大家只读一半书或只读一种书”。然而,简帛大发现最重要的一个贡献,恰恰是修正过去对图书分类的认识和补足与之有关的知识体系与知识结构。《汉书·艺文志》的“七略”、《隋书·经籍志》的“四部”,都是反映当时社会的图书状况,而未见得能够以其一种而定于一尊。例如《汉书·艺文志》“七略”之前,还有《国语·楚语》所记申叔时的“九艺”;《尚书》的编纂,也可能是对商周时期的“典”“谟”“训”“诰”“誓”“命”等不同种类文献的汇集。假如可以设想一种极端情况,如果我们今天只保存了《隋书·经籍志》,那么当下的简帛文献分类应该是另一种图景。因此对于出土简牍帛书的分类,笔者赞同刘钊所言,目前最稳妥的办法,还是要考虑到当时的图书分类,“这样才能站在当时的立场了解和分析图书的性质和内容”。
这个“当时”的界定,也并非无缘之木,实质上是综合申叔时的“九艺”、《汉书·艺文志》与《隋书·经籍志》。例如李零、刘钊、张显成诸先生已经注意到综合利用《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考虑简帛文献内涵,尤其是史部文献内涵的可能。史书的源泉是档案,而档案却是文书的有机组成部分。按照《汉书·艺文志》的分类,史书是附在《六艺略》春秋类之中的,李零已经指出这未必可以反映早期的学术状况。因此,考虑到早期史书的客观存在和实际研究利用的方便,可以把“史书”独立出来。具体依据如下:一是《汉书·艺文志》所反映的分类其实是西汉晚期的分类,此前在战国时代,是否把所有史书都放进六艺类,目前完全没有证据。二是申叔时的“九艺”“世”“语”“故志”“训典”都是史书类的古书,有别于“春秋”,可以作为反证。三是这类简牍的出土发现正日益增多,我们方知,先秦时期,这类古书多得很。这么多古书,都塞进“春秋”类,根本不妥当。
因此,李零不仅在《简帛古书与学术源流》中专门列出了“史书类”,还注意到法律文书。档案类史书的材料之一,就是早期的“诏令奏议”,如包山楚简中的文书简,秦汉时期的法文书和办公文件,之所以未被《汉书·艺文志》收录,或许是因为它们所记录的内容与王朝始终,前代政权灭亡,后继政权大都要禁绝前朝资料,所以出土发现就显得尤为重要。
刘钊认为如包山楚简、睡虎地秦简、龙岗秦简、张家山汉简等法律文书,虽然不在《汉书·艺文志》的著录范围,但仍可按后世如《隋书·经籍志》的分类将之列入史部刑法类。同样,张显成的分类,在“史书”类中也收录有睡虎地秦简、张家山汉简等律令类简牍。
将史书、法律文书独立出来的分类方法实际上是综合《汉志》《隋志》的分类,目前来看这似乎是更为稳妥的认识。当然,《汉志》未见律令,于振波对此早有解释:礼仪与律令,都由“理官”(法官)保存,因此,秘府藏书显然不包括这部分书籍。由于不在《汉书·艺文志》收录范围,所以“九章律”“傍章”等“现行”律典不见,也不见“功令”“养老令”诸类令典,甚至典章制度方面的文献,如官制、礼仪等一样阙如,原因恐怕正在于此。
需要留意的是,精研法律史的学者也注意到,律令类简牍或可不从“文书”之类,而当归入书籍并作为单独门类的必要性。张忠炜早年即将“律令”视作“古书”的一种。他的根据是,古书起初分合不定,往往有篇名而无书题,睡虎地秦律就是如此。《秦律十八种》并非秦律固有之题名,“二年律令”的书题也只是追题的结果,而非当时颁布的国家法令名称。孟彦弘新近指出,秦汉时代的法典,并无分类和排序。目前所见到这种分类,更多是一种倾向,是司法实务人员为存储、调取的需要而标识的分类、排序,并非国家立法层面所作出的分类。徐世虹也强调,“藏于理官”的律令文献应该自成一类,是“天下之书”的门类之一。
这里要回到前面提到的“全局”,秦汉社会“史”职人员处理簿籍文书时需要用到的题示、钩校、合计等文献校理方式,在简牍典籍中都不陌生。如北大简《老子》“老子上经”的题示和 “·凡二千三百三”的合计。笔者曾经留意过汉初律令存在文献分门、别类与序次的校理情况,而典籍与律令的编纂情况,在“单行令”与“单篇别行”,“事类令”“挈令”与“以类相从”,“干支令”与“序次目”诸方面的相通之处,或许可以得到圆融的解释。
二、以《荀子》书为例试论逆推“战国知识阶层阅读书目”的可能
在上述“全局”观念基础上,这里似乎还可以继续讨论以《荀子》一书为例逆推“战国知识阶层阅读书目”的可能性,意图是在学界讨论所得“古书通例”的共识基础上,将关注点具体到战国时人能够见到的典籍类目上来,回答战国时人如何读书,抑或说能够读到什么书的疑问。
《荀子》一书,长期以来都是讨论先秦时期古书成书与流传问题的重要资料。特别是《荀子》与“六艺”的关系,清人汪中就曾有言:“荀卿之学出于孔氏,而尤有功于诸经。”“六艺之传,赖以不绝者,荀卿也。”他认为,“荀卿子之传”有《毛诗》《鲁诗》《左氏春秋》《谷梁春秋》等;《韩诗》是“荀卿子之别子”,“曲台之《礼》,荀卿之支与余裔”。1993年,李学勤就已经指出:“群经只有《左传》肯定传自荀子,《毛诗》由荀子传大毛公只是一说。夸大荀子在传经中的地位,是缺乏根据的。”同时,李氏也认同荀子在儒学传流间起到什么样的作用,需要仔细探讨。廖名春等先生对20世纪的荀子研究已有总结,进入新世纪以来,赵伯雄、刘毓庆、马银琴、崔存明、张小苹等先生多有专论,相关研究成果不胜枚举,可以说荀子及荀学是广受学界重点关注的热点问题。仰赖于出土文献特别是出土简牍的大发现,学界也开始利用与《荀子》相关的出土材料来解决相关问题,特别是在荀子其人、《荀子》各篇的写作年代等问题上已经基本取得共识。笔者近来关注古书成书与中华典籍文明的相关问题,即如宁镇疆所言是措意于文献的收藏、整理、传播、使用本身的学问。这其中战国时人如何读书,抑或说能够读到什么书的问题,也在中华典籍文明的观照范围之内,而荀子其人、《荀子》一书与出土简牍,以及学界多年以来的研究共识,也为这一问题的讨论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荀子》一书与先秦两汉文献的密切关系,过去学者成果很多。例如何志华等先生纂辑的《〈荀子〉与先秦两汉典籍重见资料汇编》已注意到《荀子》各篇与“礼记”等文献的关系,如《礼论》重见于《礼记·三年问》《大戴礼记·礼三本》《史记·礼书》;《乐论》重见于《礼记·乐记》《乡饮酒义》及《史记·乐书》;《法行》重见于《礼记·聘义》;《哀公》重见于《大戴礼记·哀公问五义》;《修身》《大略》均见于《大戴礼记·曾子立事》;《劝学》《宥坐》亦见于《大戴礼记·劝学》等等。同时也注意到,《荀子》内容与《韩诗外传》内容的经常互见。何志华等先生认为,整理著录《荀子》一书与先秦两汉典籍的复现文字,其目的主要是帮助理解《荀子》文意,订正荀学讹误。
刘娇、单育辰等先生也曾综合运用出土简帛材料对先秦两汉古籍中相同或类似内容重复出现现象进行整理研究。单育辰的工作目的,是对出土文献与传世文献进行对照、整理和释读,以考辨简帛文字,并验证、比较传世文献的真伪等。刘娇探讨了战国秦汉时人的著作观念以及古籍著作体例上的特点,包括成书年代和过程、资料来源以及篇章的分合变化等问题。其中与《荀子》相关的“礼记”类、“论语”类,刘氏放在“某些文字相同或类似的段落、语句在几种古书中重复出现的情况”下予以讨论。刘氏工作的目的,是“更全面、深刻地了解古书体例和古人的著作观念”,“了解有关著作的成书时代、成书过程和流传过程”,“辨别古书中一些常见故事、言辞产生的时代早晚,对古书中出现的一些具体故事、言辞做互证和纠错工作,进而从校勘、训诂等角度更好地理解出土简帛古籍”。除出土简帛古书外,张伟注意到先秦诸子所引文献也是反映先秦古书成书、流传、体例等问题的重要资料。似乎可以这样说,学者们的工作重点之一,是以简帛成书体例或先秦诸子所引文献来对比“古书通例”,而与笔者这里提出的“知识阶层的阅读书目”问题似乎存在一些区别,即学界的讨论相对更具体地集中在古书的流传与流通方面。
另需说明的是,来新夏等先生在据《荀子》《韩非子》讨论图书分类即大类下的小类时,已经注意到“由孔子整理图书的分类实际和这种分类思想的形成”来“逆推”,证明当时藏书是分类管理的。据此,以《荀子》各篇讨论“战国知识阶层阅读书目”,似也要注意“逆推”和“分类”这两个重要概念的使用。金德建早年曾对司马迁作《史记》时所依据的典籍加以探讨,正是“逆推”的运用,而“六艺”“杂赋”“歌诗”等名目则是分类的体现。虽然其中有些认识可能会因为新发现而有所调整,但是金氏著书的旨趣,即“在刘向、刘歆和班固三大家之外,别增司马迁一大家”“等于另辟了一片目录学的新境地”,笔者认为是值得进一步阐发的。
学者也曾经注意到,简帛时代书籍的官方传播方式有颁、赐、求、献与官学授书等五种;民间的传播方式也有家传、师徒、赠送、借阅、书肆相售等五种。书籍的阅读群体,商周时期是王官贵族,春秋战国时代则渐有私学师生学术群体、私家所养的士群体等。秦汉时代则既有名家辈出的经学师徒,又有星罗棋布的家学士子,私人阅读逐渐兴盛。在荀子生活的战国时期,书籍完全突破官方的垄断而流传于民间,使图书获得日益广泛的社会性,士阶层成为官府藏书以外的读者群。图书的社会流通量增加,私人藏书日益普遍,士阶层从寻书、读书、藏书,一跃而著书立说,经历了由读者到作者的演进过程。今传本的《荀子》各篇的形成,正是这一过程的体现。
就荀子其人而言,他是战国中期人,大约公元前336年出生在赵国。年轻时(大约20岁,前316年)曾经到过燕国并对燕王哙进行游说,五十岁时(齐湣王十五年,约前286年)他在齐国稷下游学,是稷下学派的代表人物。荀子在稷下生活了三十年左右,期间他也去过秦、赵和楚国。其中,离齐赴楚在前285年前后。前279年后,齐襄王重建稷下学宫,荀子重新回到齐国,主理稷下“最为老师”,曾经“三为祭酒”。前266年,范睢为秦相,大约前264年,荀子入秦。前259-前257年,荀子回到赵国。八十岁(前255年)以后,荀子到楚国,主要居住在兰陵,大约在春申君被杀后不久,荀子去世。
今传本《荀子》是经西汉刘向等人整理过的本子。笔者过去讨论过的刘向校定“诸子书”的工作程序,好像也可以适用于《荀子》书。当时流传的“荀子”书共搜集到322篇,“以相校除复重”290篇,最后得到32篇。刘向所做的工作,一是收集各篇,二是校雠并去除重复,三是编定32篇的前后次序,四是各篇合并缮写成《荀子》书。这个过程,其实是将战国时人、西汉时人如荀子弟子、再传弟子们汇集的“荀子”类篇章排定为《荀子》书的过程。海昏简牍“礼记”类、“论语”类文献的留存情形,大概就是“荀子”类篇章在当时的流传情况。
廖名春曾指出,这32篇《荀子》书中,《宥坐》《子道》《法行》《哀公》《尧问》等5篇,是荀子及其弟子纂辑的一些历史资料;余下27篇则是荀子亲手或荀子弟子所记录的荀子著作。具体而言,《不苟》最早,在前286年之前,是“年五十而始游学于齐”之前所作。前279年至前255年,荀子在稷下,作有《王霸》《王制》《正论》《天论》《劝学》《修身》以及《解蔽》《荣辱》《正名》《性恶》《礼论》《乐论》等12篇。前255年后居于兰陵,有《非相》《臣道》《君道》《非十二子》《成相》《赋》以及《富国》《致士》《君子》等9篇。此外,《议兵》《强国》《儒效》等3篇反映的是荀子前255年之事;《仲尼》前半篇反映稷下,后半篇可能是在兰陵时的思想;《大略》则各个时期均有体现。上述《荀子》各篇不同的成篇年代,一方面反映出“荀子”类篇章与其他典籍类文献相类,在当时也是“单篇别行”“以类相从”的;另一方面正是荀子及其弟子由读者到作者演进过程的鲜明体现。
那么,这些“读者”能够读到什么书呢?首先是“六艺”,即“六经”。“经”作为重要典籍的专称,是荀子之前就出现的专名。如《解蔽》就有“道经”的说法。廖名春曾专门考证过,将“儒家的一些原始性重要著作称为‘经’,应起于荀子”。《劝学》篇开始,将“六艺”统称为“经”,至少包括“书”“诗”“礼”“乐”“春秋”,《大略》也提到“礼经”;《儒效》则是“诗”“书”“礼”“乐”“春秋”并称。《非相》《大略》还引过“易”。弃置荀子所引、所论“六经”的学派问题,笔者只是想再强调,《荀子》引“诗”“书”所见此类文献在战国时期的不同流传情况。
《儒效》《大略》明确提到“诗”有“风”“大雅”“小雅”“颂”之别,但是无论今本归属《风》《大雅》《小雅》《颂》的各篇,在《荀子》各篇中均得见以“诗曰”的形式引用的。这种情形,恰恰是来新夏讲过的,大类(诗)包含小类(风、雅、颂)的体现。《荀子》引“书”,上引廖名春已注意到,荀子当时所见的“书”,其篇目数量应较今本《尚书》的28篇多出不少。荀子单称《康诰》《泰誓》,说明“书”篇是单篇流行的。而《康诰》《吕刑》《洪范》等又被称作“书”,说明当时是有“书”类文献的认知的。目前所见楚地出土文献为上述认识提供了新的证明。单篇流传的,如2014年荆州夏家台M106出土有《吕刑》和《邶风》;单篇的《吕刑》又见于2023年秦家嘴M1093。“以类相从”的,“诗”下的小类,如“风”,除安大简外,2021年王家嘴M798出土楚简中,也有部分简文内容涵盖今本《毛诗·国风》,绝大部分都可以对读。清华简的“书”类文献,也是“以类相从”的例证。
《宥坐》《子道》《法行》《哀公》《尧问》等属于资料纂辑性质。据赵晓斌介绍,荆州枣林铺M46出土楚简《诗书之言》,内容正是对“诗”“书”类文献的摘抄汇编,大致可分为四篇,各篇旨趣分别与墨家“非命”“非乐”“天志”“明鬼”思想相关。因此,当时荀子等“读者”也是能看到类似《诗书之言》“诗”“书”类文献摘抄的。此外,枣纸简“书”类《康诰》《吕刑》诸篇与《荀子》引“书”的关系也值得特别注意。
“六艺”之外,荀子还能见到“世系”类文献,如《大略》提到“诰誓不及五帝,盟诅不及三王,交质子不及五伯”,即五帝三王五伯。《王霸》中更是明确指出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等为春秋五伯,“五伯是也。……故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2019年荆州龙会河北岸M324出土竹简中有文、成、穆、庄、共、康、灵、平、昭、惠、简至声王共12位楚王的谥号,不仅与《史记·楚世家》所载楚王世系相符,且是继清华简《楚居》、安大简楚史之外,又一份可靠的东周时期楚王世系与年代谱系。
“语”类或“事语”类文献,一种是《非相》提到的古帝先贤的异闻,如 “帝尧长,帝舜短;文王长,周公短;仲尼长,子弓短”。另一种即是《正论》《大略》里的“语曰”“民语曰”“故曰”等。而由新出简牍典籍所见,“语”类文献在春秋战国时期非常流行。关于同一人物、同一事件记述不同的版本可能很多,于此暂不赘述。
“子”书也是出土战国典籍中的一大类目。《非十二子》中将当时先秦诸家很有影响的12位代表人物,两两成对,分为六家十二子,即(1)它嚣、魏牟;(2)陈仲、史鰌;(3)墨翟、宋钘;(4)慎到、田骈;(5)惠施、邓析;(6)子思、孟轲。荀子能够逐一对他们的思想言行进行分析、批判,说明他是可以听到、读到这些“子”书的。
综上所述,《荀子》各篇足以反映出战国楚简所见“诗”“书”“世”“语”“子”诸类文献,并存在“单篇别行”“以类相从”的流传情况,这似乎说明战国时期知识阶层接触到的文献性质相近,这些文献也即成为诸子游说捭阖的共通文化背景。上述讨论,既能帮助解决战国时人如何读书,抑或说能够读到什么书的疑问;也对于追索“荀学”本来面目亦不失为一种尝试,即利用“同时代”以及尽可能接近荀子时代的相关文献,理解《荀子》思想产生的历史语境。如是才有可能摆脱日益复杂的“荀学”体系对荀子思想本义的遮蔽。
三、以《战国策·燕策》为例续论逆推“战国知识阶层阅读书目”的可能
在上述认识的基础上,笔者还想以《战国策·燕策》为例继续讨论,除了把关注点具体到战国时人能够见到的典籍类目上来,也有意在操作层面继续探究出土简牍对于文献记载相对较少的国族、地区进行相关历史研究的重要价值。
燕国史料向来匮乏。由于“〔外〕迫蛮貉,内措齐、晋,崎岖强国之间,最为弱小,几灭者数矣”,造成传世文献记载稀缺,“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均付阙如。《榖梁传》庄公三十年曾记载:“燕,周之分子也。贡职不至,山戎为之伐矣。”范宁注:“言由山戎为害,伐击燕,使之隔绝于周室。”由于隔绝周室,《国语》中没有《燕语》,《左传》中也只有屈指可数的寥寥数语。战国以后,《战国策》中方有专门的《燕策》。徐中舒早年即讨论过《战国策》的编写及有关苏秦等诸问题。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出土以后,唐兰、杨宽、马雍等先生对苏秦其人与其所涉的燕国史等问题都有精当的讨论。其后陈平《燕史纪事编年会按》将关涉燕国历史的材料几乎网罗殆尽,彭华《燕国八百年》力图呈现燕国历史文化的全貌,现在似可以在是书关注阴阳、儒、道、名、法、纵横诸家,文学、史学、美术、音乐等思想文化的基础上再迈一步,关注当时燕国知识阶层能够读到哪些“书”。
《战国策》一书,长期以来都是讨论先秦时期古书成书与流传问题的重要资料。立足于史学、文学、哲学等不同角度,学界对《战国策》研究的相关成果也不胜枚举。前面已经提到战国时期,士阶层从读书、藏书,进而著书立说,经历了由读者到作者的演进过程。战国策士这类“读者”能够读到什么书呢?如果以《战国策·燕策》着手联系其他相关文献,大概可粗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诗”“书”等“六艺”经典。燕地之人谙熟“周礼”。《礼记·檀弓上》记载孔子去世时,燕地之人曾专程去鲁国观看孔子的葬礼,“孔子之丧有自燕来观者”。孔颖达解释说:“燕国人闻葬圣人,恐有异礼,故从燕来鲁观之。”学者多由此认为燕国对中原地区礼仪、习俗是很熟悉的。这在《史记》记述中也可看出:“成王既幼,周公摄政,当国践祚,召公疑之,作《君奭》。”“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哥咏之,作《甘棠》之诗。”《君奭》《甘棠》分见于今本《尚书·周书》和《诗经·召南》。燕国作为召公封国,《甘棠》等也在不断传颂。《燕丹子》卷下:“(荆)轲曰:‘将令燕继召公之迹,追甘棠之化……’坐皆称善。”由此,似可见至战国末期,《甘棠》仍作为“宗庙之敬”的代表在燕国传诵。“诗”“易”在燕地均有流传。《汉书·儒林传》记载燕人韩婴传《韩诗》《韩氏易》:“燕赵间好《诗》,故其《易》微,唯韩氏自传之。”
“诗”“书”之外,燕国也有自己的“世系”类文献。司马迁曾经读过“谍”“记”等历谱谍,如《五帝系谍》《春秋历谱牒》《秦纪》等。因为“诗书所以复见者,多藏人家,而史记独藏周室,以故灭”,索隐甚至说燕国“国史先失”。但是《战国策·燕策》仍有燕文公、燕王哙(子之)、燕昭王、燕王喜、太子丹等燕王世系、谱系存在。与“世系”相关,燕国也有完备的史书,即《墨子·明鬼下》记载的“燕之春秋”:“当是时,燕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燕之春秋。”
第二类是诸子书。首先是纵横家,学者曾经就《战国策》以外和《战国策》文本身的情况,证明《战国策》材料在当时盛行的情况。直到秦汉时期,“长短纵横”仍然是一门显学,“纵横家的游说辞是当时士大夫们经常学习的资料”。。其次是儒家,荀子曾经到过燕国。“燕王哙贤子之而非孙卿,故身死为僇”。荀子的思想和作品,应该会被燕王和时人所见所知。前述韩婴,也是儒家的代表。定州八角廊汉墓出土《论语》《儒家者言》等文献,也说明儒学在燕赵等地的流传。再次是道家,《燕策一·燕昭王收破燕后即位章》记录郭隗之言有“此古服道致士之法”,李学勤指出这很可能就是《黄帝经·称经》的论点。彭华注意到《燕策一·苏代谓燕昭王章》中苏代语“臣且处无为之事”与《战国纵横家书》书中“臣进取之臣也,不事无为之主”的联系,认为其恰好合乎道家意旨。八角廊汉墓《文子》也是道家作品。最后还应该有名家、法家等。公孙龙曾经“说燕昭王以偃兵”,《汉书·艺文志》“法家”下也记录有《燕十事》。
第三类是文书、书信等实用书。例如奏议,《战国策》这类文献的性质决定其多为游说、规劝之文。《燕策一·人有恶苏秦于燕王者章》载苏秦《上燕昭王表》就属于“奏议”文中的“表体”。又如书信,《燕策二·昌国君乐毅为燕昭王章》载乐毅《报燕王书》,是书信的名篇。柯镇昌曾统计,《战国策》中有诏令类、奏议类、书牍类、盟誓载文、祝辞、占辞等多种当时生活中实用的书体。
《战国策》所记史事,大多以当时的“重要事件”“著名事件”为背景或话题,人物、事件“虚中有实”“实中有虚”,从史实看是存在真实性疑问的。若转换角度,由其入手探察当时士人如何“由读者到作者”的演变,则不失为一种有效的途径。如裴登峰所言,马王堆帛书《战国纵横家书》27章中的15章如果是真的苏秦的书信、谈话,那么苏秦分别从赵、齐、梁等国献书燕王,其书信应在燕国,自赵国献书齐王,书信应该在齐国。这些书信在各国王廷,事关重大,应属国家机密,一般人恐怕不会容易见到。另外,即使乐毅攻破临淄与苏秦反间有关,那么从前284年到前279年田单尽收齐地,多年战乱使得书信恐怕难以完整保留下来。反之,若从“拟托”角度来理解,“正好说明人们模拟苏秦之名撰作游说辞”。《战国策》文的虚构、想象、夸饰反映出“自觉地”“有意识”的特点。自觉创作的色彩突出,恰恰是当时“由读者到作者”的绝佳例证。由此“逆推”,策士阶层所能够读到的诸“类”书,也可为上述认识增添新的注脚。
结语
简牍文献的大量发现,确实为研究古代中国的历史、法律、文化提供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然而其井喷式的发现,也使得今人对简帛典籍、简牍文书之间研究的畛域愈加分明。出土简牍帛书的分类,更应该站在当时的立场上,了解和分析文献的性质和内容。这样的分类方法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出土文献的原始用途和价值。例如,律令类简牍可能不应仅仅被视为“文书”,而应该归入书籍并作为单独的门类进行研究。这是因为律令文献在古代社会中具有重要的法律和行政功能,它们不仅是记录,更是执行和规范社会行为的依据。律令文献的技术处理,如钩校、合计、题示等,又显示了这些文献与典籍整理的密切关系。这些技术处理不仅涉及文献的物质性整理,也包括了内容的逻辑组织和分类,这些都是典籍整理中需要着重考虑的组成部分。
《汉书·艺文志》和《隋书·经籍志》中较详细地记录着古人对当时文献分类的认识之演变。从“六艺”“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到经、史、子、集,分类方法的演进,反映着古代学术思想和文献整理方法的进步。综合“九艺”“六略”到“四部”的分类,站在文献功能性和实用性角度,似乎可以更全面地理解和整理出土的简牍文献。因而,简牍文献的整理分类研究,应该采用一个综合的、多维度的分类方法,既要考虑文献的物质特性或者说文物特性,更要考虑其内容和用途,以及它们在当时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这样或许更有助于我们深入地理解古代中国的历史和文化。
在此基础上,在学界讨论所得“古书通例”的共识上,我们将关注点具体到战国时人能够见到的文献类目上来,这不仅有助于探究出土简牍对于材料相对较少的国族、地区相关历史研究的重要价值,也有助于解决战国时人如何读书,抑或说能够读到什么书的问题。有趣的是,这种讨论对于追索“诸子”的本来面目也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即利用“同时代”以及尽可能接近诸子时代的相关文献,理解诸子思想产生的历史语境。由此我们可以更接近于“我思古人”的研究境地,即设身处地地去理解古人的思想和行为,从而更深刻地把握诸子思想的精髓和价值。
中华文明中典籍文献的编纂者经历了“由读者到作者”的转换过程,早期文本的书写编纂也融入了多元演进的复杂历史进程之中。这一过程不仅涉及文献的整理和分类,也涉及文献的创作和传播。这些都是当下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国古典学深入研究的题中之义。
本文原载《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1期。本文转载自“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