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清末民初的历史教科书谈起
李 帆
北京师范大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 意识
研究 基地[培育]、历史学院
【原刊于《史学史研究》2022年第4期】
关键词: 中华民族;清末民初;历史教科书
将精英观念转化为民众意识,需要媒介发挥作用,大众传媒如报刊、广播电视,教育工具如教科书等,都具备这种功能。在近代中国,报刊、广播、教科书等通过各种符号传播精英观念,引导大众认同意识的形成,传播民族观念和形成相应的民族认同意识,当然是题中必有之意。在这方面,历史教科书尤其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一种话语载体,历史教科书承载着传播主流历史观、价值观以引导民众的功能。在近代中国强化民族认同的历史情境下,教科书通过史实的梳理和相关概念的表达,塑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是其使命所在。费孝通先生曾经指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对于“自觉的民族实体”的研究而言,历史教科书可谓中华民族自觉进程的一个典型文本,其相关的概念表述、内容选择皆系中华民族自觉意识的一种表达,以之为个案展开探讨,当对促进中华民族自觉进程的研究裨益良多。当然,近代中国的历史教科书与中华民族自觉进程的互动关系颇为复杂,清末民初历史教科书中的相关表述,只是中华民族自觉意识在文本中的最初展现而已。
考察清末的历史教科书,往往在书首的“编辑大意”部分和正文之初叙述太古历史的地方出现与民族相关的表述。如丁保书《蒙学中国历史教科书》言:“今黄种与白种竞争,犹昔汉族与非汉族竞争也,是编以卫种族张国威为主。”“中国于黄河经流之处,有肥沃之地,太古汉族由西北方移居于此,人口渐次繁殖,分众部落(民族聚处曰部落)。”文中虽然出现“汉族”“民族”字样,但很显然此“民族”和“种族”相混,并非是有明确界定的清晰概念。横阳翼天氏《中国历史》开宗明义言其宗旨曰:“中国第一怪事,建国数千载,无通行之国名。汉唐华夏,朝代假名;震旦支那,外人所命。今姑就普通一般国民之口号,颜曰《中国历史》,既合名从主人之公理,又足树民族主义之奥援。……今不以东洋史名之,盖欲孕育我国民族帝国主义之精神,而执将来世界之牛耳……今特发挥种族团体之大义,严本族外族之鸿沟,使爱种保种尊种之念,油然而生,以养成种族主义之特质。”这里将“民族主义”“民族帝国主义”“种族主义”三个名词混用,且都出之以正面意义,还强调“严本族外族之鸿沟,使爱种保种尊种之念,油然而生”,“族”和“种”似为同义;该书首编第三章《人种略说》的第一部分为《汉种(本族)》,内中言:“东西洋历史家尝曰:支那历史者,汉人种之历史也。盖我国之所以有今日者,实汉种之所赐。”“今敢正告我国民曰:中国者,汉人种之中国也。”同样未区分“族”和“种”,并具有浓厚的排满兴汉的种族民族主义味道。夏曾佑《最新中学教科书中国历史》第一册的《中国种族之原》一节中说:“种必有名,而吾族之名,则至难定……至称曰汉族,则以始通匈奴得名;称曰唐族,则以始通海道得名。其实皆朝名,非国名也。”也是谈“种族”之定名,列出“汉族”“唐族”之类种名,但仍觉不妥,“其实皆朝名,非国名也。”这里又将中国国家名称问题带入,与横阳翼天氏所言中国“无通行之国名”“汉唐华夏,朝代假名”而非国名的见解,是极为相似的。
“种族”“民族”相淆,甚至将之与中国国家名称问题混为一谈,既反映了在日式教科书笼罩下刚刚起步的本土历史教科书的稚嫩,又表现出民族危机时局下编者的忧患意识和民族主义考量。其时知识精英的民族主义观念虽取向不一,有“大民族主义”与“小民族主义”之别,但都希望能够建立一个近代民族国家以与列强相抗,所谓中国无“国名”的表述实际反映了身处王朝国家却向往民族国家的意愿,望能有一超越具体王朝名称的国家名称来指代中国。同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教科书都被命名为“中国历史”,但与民族相关的表述中却并未出现将“中国”和“民族”连用的提法,也未出现“中华民族”这一词汇,尽管梁启超在1902年就已开始使用“中华民族”一词了,或许基于所谓中国无“国名”的现状而如此吧!

尽管《中华中学历史教科书》用到了“中华民族”一词,但这并非其时教科书用语的常态。其他的历史教科书,虽在宣传“五族共和”的民族观念上不遗余力,但并未采用“中华民族”一词,而是在“中华民国”的框架下,用五大族具体名称来表述,强调五大族的“出于一原”和各族平等。如说:“汉、满、蒙、回、藏五族,同为黄种,其先同出于一原,皆由西而迻于东。年远地隔,遂相睽异。以今考之,其由帕米尔高原而蕃衍于黄河流域者,羲农黄帝之一支,汉族也;由卫藏入川陕者,人皇氏之一支,其后为氐为羌,藏族也;由新疆之北入蒙古地者,为荤粥,其后为匈奴、突厥等,回族之祖也;其在东北之地者,有息慎,迻徙当在荤粥前,其后为东胡,为契丹,满、蒙二族之祖也。五族中,惟汉族得地最优,故文化特著,而他族不及焉。”囿于时代因素,这段文字的知识性表述多不准确,尤其是关于各民族由西而移于东的表述,但突出了各族同出一源的观念,说明是由于“年远地隔”,才有了后来的民族差异。这里的关键是从五大族的“出于一原”,来引导人们理解“五族一家”和“五族共和”,宣扬的是民族统一原则。对于民族平等,有的教科书表述道:“我中华民国,本部多汉人,苗、瑶各土司杂居其间,西北各地则为满、蒙、回、藏诸民族所居,同在一国之中,休戚相通,谊属兄弟。前此为一姓专制时代,各私其种人,故多不平等之制度。今民国建立,凡我民族,不问何种何教,权利义务,皆属平等,无所轩轾,利害与共,痛痒相关,同心协力,以肩国家之重任。”这段文字,突显民族不平等是由专制时代造成的,中华民国的建立使得各民族“权利义务,皆属平等”,实际是力求从观念上引导人们走出民族压迫的历史记忆,转而迅速认同“五族共和”。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其时的历史教科书虽在极力为“五族共和”张目,但对民族问题的认识,并非仅停留在“五族共和”阶段,而是认为“五族”必将发展融合为整个中国的一大民族,即“武昌一呼,全国响应,对于废除君主改建民主大问题,不徒得各省代表之同意,并得清皇族御前会议之赞同,爰以五大族名义公同组织共和之政府,举前此数百年种界之陋见,震荡而廓清之。故夫此次之联合,非复形式上之联合,直精神上之联合。继今以往,吾知五大族之名称,必归淘汰,而合完全之中国为一大民族矣。”这样的表述,尽管未用“中华民族”字样,其中所蕴涵的中国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是极为鲜明的。
可以说,清末知识精英倡导“中华民族”时,并未得到时人的普遍认可,民国初建之时尽管有潘武等教科书编者出于民国认同之需而用到“中华民族”,但也并非是以一个成熟定型的概念面世。实际上,到了此后的五四时期,“中华民族”一词才较多地被教科书所采用。
民国甫一建立,孙中山立即接受了“中华民族”一词,并以官方正式文件对外公布,这就是1912年1月5日他以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身份发布的《对外宣言书》中所言:“今幸义旗轩举,大局垂定,吾中华民国全体,用敢以推倒满清专制政府、建设共和民国,布告于我诸友邦……盖吾中华民族和平守法,根于天性,非出于自卫之不得已,决不肯轻启战争。”与此同时,孙中山接受“五族共和”思想作为处理国内民族关系的准则,但他反对泛泛而谈“五族共和”,而是要求以汉族为主体,积极团结国内各民族,组成一个大中华民族。1919年爆发的五四爱国运动,对于“中华民族”的迅速广泛传播,起了很大助推作用。孙中山也从五四运动学生与各界民众所显示的巨大力量中,看到了全民族的希望所在,所以五四运动后,是他谈论“中华民族”最为集中的时期。在他的众多议论中,有一句话至为关键,即“建设一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之国家,以贻留我中华民族子孙万年之业,庶几今日乃有可庆祝之价值也。”这样的说法,表明建设一个“为民所有、为民所治、为民所享”的国家,是为了给中华民族保留万年基业,民族国家认同与中华民族认同的一致性于此充分显露出来。在孙中山的大力倡导和相应的时代氛围下,五四时期直至北京政府终结时,“中华民族”一词被得到广泛使用。
五四时期是中国学制改革的关键时期,在反对专制、培养共和国民的思想氛围下,开始施行取法美国的壬戌学制。壬戌学制下1923年颁布的《初级中学历史课程纲要》中,首次明确出现“中华民族”字样,规定上古史的学习内容中有“中华民族神话时代之传说,及虞夏商周之文化”。基于五四时期的时代状况和《课程纲要》的相关要求,“中华民族”成为教科书话语表达的常态。历史教科书一般是在文本开端介绍人种、民族起源时,用到“中华民族”,如在“华族建国”的标题下说“世界人种,都是亚洲中央高加索那里起原的,中华民族,大约也是如此。”“华族子孙众多,立国之地天气土质都很好,而且历代圣贤出世的很多,所以文化发达根柢坚固,算亚东大陆的伟大民族。从古以来,东方各民族都不及他的。”这里将“中华民族”等同于“华族”,仍是在“华夏”的范畴中谈,尚未超越梁启超当年的认识。或曰:“中华民族,相传起于西方亚细亚,从西方亚细亚东来,越过了帕米尔高原,顺着昆仑山脉,散住在‘黄河流域’。因为‘黄河流域’气候温和,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对于人民的生活、人群的进化,都很相宜,所以这华族的繁殖,就一天盛过一天,渐渐的就散布到全中国了……现在言中华民族的,都说是汉、满、蒙、回、藏五族,从前在五族以外,还有一部分苗族,共为六族。六族的种族界限,在古代很是清楚,所以此族与彼族常起竞争。后来因知识日进,竞争渐少,此族与彼族更因种种关系,渐渐混合或同化。现在各种族间,在名目上虽然尚有分别,实际上已无多少分别了!”这里对于“中华民族”的表达有两层含义,前者仍是在“华族”即“华夏”的意义上谈,后者则是在“五族共和”的层面上谈,颇具费孝通先生所谓“自在的民族实体”和“自觉的民族实体”的区别意味。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谈构成中华民族的“六族”,其界限古代时清楚,后来“渐渐混合或同化”,现在“在名目上虽然尚有分别,实际上已无多少分别了”,强调的是中华民族从多元走向一体,尽管“六族”的说法具有局限性,但如此概括“中华民族”,不能不说是一个历史的进步。
综观民国建立至五四时期的历史教科书,“中华民族”在其中的呈现有一个从个别到普遍的过程,但普遍使用后的表述并不完全统一,或在“五族共和”的语境下使用,强调汉族是中华民族的主体,其他民族相继加入;或仍停留在当年梁启超所主张的层次上,以“华族”为“中华民族”。这说明作为话语表达的概念,“中华民族”还处在定型化的过程中,尚未达到规范化的程度,至少在教科书中是如此。
总体而言,民国初建之时,“中华民族”一词并未普遍用在历史教科书中,但教科书通过对民族融合宗旨的阐发和对“五族共和”的彰扬,使得民族共同体意识开始成为一种公共知识,先进入教育系统,进而普及社会,逐渐得到国人的认同。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萌发,代表着中华民族自觉意识的初步觉醒。到五四时期,“中华民族”一词才开始被较多地运用于历史教科书中,就中华民族自觉意识的觉醒而言,这似可象征着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此后,历史教科书在书写中国历史时,常以“中华民族”作为表述全体中国人的概念,意味着它真正成为中华民族自觉意识觉醒的一个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