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效雷:虞翻的《周易》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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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效雷:虞翻的《周易》诠释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杨效雷:虞翻的《周易》诠释的深层含义,一起来学习吧。

杨效雷:虞翻的《周易》诠释 按:本文节选自杨效雷先生《诠释学视野下的易学》(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中的第一章第三节“虞翻的《周易》诠释”。

文章首发于 汲古求新号。

虞翻 (164—233),字仲翔,余姚 (今属浙江)人。

虞翻 《周易》诠释的特点有二:其一,以 “月体纳甲说”注 《易》;其二,以逸象注 《易》。

一、月体纳甲说 月体纳甲说是汉 《易》象数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

其明确记载见于东汉时期[1]的 《周易参同契》:“三日出为爽,震受庚西方。

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

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

……七八道已讫,曲折低下降。

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

艮直于丙南,下弦二十三。

坤乙三十日,东方丧其明。

节尽相禅与,继体复生龙。

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终。

”[2] 农历初三,一轮新月于黄昏时分出现在西方,月相如震卦之象,据京氏纳甲,震卦纳庚,而庚所代表的方位为西 (甲乙代表的方位为东,丙丁代表的方位为南,戊己代表的方位为中,庚辛代表的方位为西,壬癸代表的方位为北),所以说 “三日出为爽,震受庚西方”。

农历初八,月上弦,于黄昏时分出现在南方,月相如兑卦之象,据京氏纳甲,兑卦纳丁,而丁所代表的方位为南,所以说 “八日兑受丁,上弦平如绳”。

农历十五,一轮满月于黄昏时分出现在东方,月相如乾卦之象,据京氏纳甲,乾卦的内卦纳甲,而甲所代表的方位为东,所以说 “十五乾体就,盛满甲东方”。

农历十六,月盈而亏,于黎明时分没于西方,月相如巽卦之象,据京氏纳甲,巽卦纳辛,而辛所代表的方位为西,所以说 “十六转受统,巽辛见平明”。

农历二十三,月下弦,于黎明时分没于南方,月相如艮卦之象,据京氏纳甲,艮卦纳丙,而丙所代表的方位为南,所以说 “艮直于丙南,下弦二十三”。

农历三十,月晦,于黎明时分没于东方,月相如坤卦之象,据京氏纳甲,坤卦的内卦纳乙,而乙所代表的方位为东,所以说 “坤乙三十日,东方丧其明”。

以离、坎代表日月,将月相与卦象联系起来,以月亮昏见晨没的方位解释京氏纳甲,这便是 《周易参同契》的月体纳甲说[3]。

乾、震、坎、艮 (一父三子)所纳天干皆属奇数位天干,坤、巽、离、兑 (一母三女)所纳天干皆属偶数位天干,反映了阴阳各归其类的 “类族辨物”的思想。

《周易参同契》的月体纳甲是用来描述丹道火候进退的,而虞翻则将月体纳甲引入了其对 《周易》经传的诠释。

兹将虞翻以月体纳甲说诠释 《周易》的典型佚文列之于下: 1.《周易》坤卦 《彖》辞:“西南得朋,乃与类行[4];东北丧朋,乃终有庆[5]。

”虞注:“此指说易道阴阳消息之大要也。

谓阳。月三日变而成震出庚;至月八日,成兑见丁,庚西丁南,故 ‘西南得朋’。

谓二阳为朋……二十九日,消乙入坤,灭藏于癸。

乙东癸北,故 ‘东北丧朋’。

谓之以坤灭乾,坤为丧故也。

”[6] 2.《周易》坤卦 《文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

”虞注:“谓初乾为积善,以坤壮阳灭,出复震为余庆[7];坤积不善,以乾通坤,极姤生巽为余殃[8]。

”[9] 3.《周易》蹇卦 《彖》辞:“蹇利西南,往得中也。

不利东北,其道穷也。”虞注:“坤西南卦,坎为月,五在坤中,月生西南,故 ‘利西南’。

‘往得中’谓西南得朋也。

艮,东北之卦,月消于艮,丧乙灭癸,故 ‘不利东北’。

‘其道穷也’则东北丧朋矣。

”[10] 4.《周易》蹇卦 《彖》辞:“蹇之时用大矣哉。

”虞注:“谓坎月生西南而终东北,震象出庚,兑象见丁,乾象盈甲,巽象退辛,艮象消丙,坤象穷乙,丧灭于癸,终则复始,以生万物,故 ‘用大矣’。

”[11] 5.《周易》归妹卦 《彖》辞:“归妹,人之终始也。

”虞注:“人始生乾而终于坤,故 ‘人之终始’,《杂卦》曰:‘归妹,女之终也。

’谓阴终坤癸,则乾始震庚也。

”[12] 6.《周易·系辞上》:“在天成象。

”虞注:“谓日月在天成八卦,震象出庚,兑象见丁,乾象盈甲,巽象伏辛,艮象消丙,坤象丧乙,坎象流戊,离象就己,故‘在天成象’也。

”[13] 7.《周易·系辞上》:“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

”虞注:“谓日月悬天,成八卦象。

三日暮,震象出庚;八日,兑象见丁;十五日,乾象盈甲;十七日旦,巽象退辛;二十三日,艮象消丙;三十日,坤象灭乙。

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则离,离象就己。

戊己土位,象见于中。”[14] 8.《周易·系辞上》:“四象生八卦。

”虞注:“乾二五之坤,则生震、坎、艮;坤二五之乾则生巽、离、兑,故 ‘四象生八卦’。

乾坤生春,艮兑生夏,震巽生秋,坎离生冬者也。

”[15] 9.《周易·系辞上》:“天数五,地数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虞注:“五位谓五行之位。

甲乾、乙坤相得合木,谓 ‘天地定位’也。

丙艮、丁兑相得合火,‘山泽通气’也;戊坎、己离相得合土,水火相逮也;庚震、辛巽相得合金,‘雷风相薄’也;天壬、地癸相得合水,言 ‘阴阳相薄’而 ‘战于乾’。

故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

”[16] 10.《周易·系辞下》:“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虞注:“象谓三才,成八卦之象。

乾坤列东,艮兑列南,震巽列西,坎离在中,故 ‘八卦成列’则 ‘象在其中’。

”[17] 11.《周易·系辞下》:“变动不居,周流六虚。

”虞注:“六虚,六位也。

日月周流,终则复始,故 ‘周流六虚’,谓甲子之旬辰为虚,坎戊为月,离己为日,入在中宫,其处空虚,故称 ‘六虚’,五甲如次者也。

”[18] 12.《周易·说卦》:“水火不相射。

”虞注:“谓坎、离。射,厌也。

水火相通,坎戊离己,月三十日一会于壬,故 ‘不相射’也。

”[19] 13.《周易·说卦》:“万物出乎震。

震,东方也。”虞注:“出,生也。

震初不见东,故不称东方卦也。

”[20] 14. 《周易·说卦》:“齐乎巽。

巽,东南也。”虞注:“巽阳隐初,又不见东南[21],亦不称东南卦,与震同义。

”[22] 15.《周易·说卦》:“离也者,明也。

万物皆相见,南方之卦也。

”虞注:“离象三爻皆正,日中,正南方之卦也。

”[23] 16.《周易·说卦》:“兑,正秋也。

”虞注:“兑三失位不正,故言 ‘正秋’。

兑象不见西,故不言西方之卦。

”[24] 17.《周易·说卦》:“战乎乾,乾,西北之卦也。

”虞注:“乾刚正五[25],月十五日,晨象西北,故 ‘西北之卦’。

”[26] 18.《周易·说卦》:“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

”虞注:“坎二失位不正,故言 ‘正北方之卦’,与兑 ‘正秋’同义。

坎月夜中,故 ‘正北方’。

”[27] 19.《周易·说卦》:“艮,东北之卦也。

万物之所成终而所成始也,故曰成言乎艮。

”虞注:“万物成始乾甲,成终坤癸。

艮东北是甲癸之间[28],故 ‘万物之所成终而成始’者也。

”[29] 惠栋认为,宋人所作的纳甲图 “依邵氏伪造先天图之位,错乱不可明”,于是在《易汉学》卷三自作 “八卦纳甲之图”(如下图所示): 八卦纳甲之图 惠栋对上图解释说:“坎离,日月也。

戊己,中土也。晦夕朔旦,坎象流戊;日中则离,离象就己。

三十日会于壬。三日出为庚,八日见于丁,十五日盈于甲,十六日退于辛,二十三日消于丙,二十九日穷于乙灭于癸。

乾息坤成震,三日之象;兑,八日之象;[30]十五日而乾体成。

坤消乾成巽,十六日也;艮,二十三日也;二十九日而坤[31]体就。

出庚见丁者,指月之盈虚而言,非八卦之定体也。

[32]甲乾乙坤,相得合木,故甲乙在东;丙艮丁兑,相得合火,故丙丁在南;戊坎己离,相得合土,故戊己居中;庚震辛巽,相得合金,故庚辛在西;天壬地癸,相得合水,故壬癸在北。

此天地自然之理。”[33] 二、逸象 虞翻诠释 《周易》时经常运用八卦取象,其中既有 《周易·说卦》中所记载的八卦取象,又有大量 《周易·说卦》中未见记载的八卦取象。

《周易·说卦》中未见记载的八卦取象便被称为 “虞氏逸象”。

在 《易汉学》中,惠栋钩稽了 “虞氏逸象”。

“虞氏逸象”的数量远远地超过了惠栋考索荀爽 《易》时所钩稽的 “九家逸象”。

惠栋说:“荀九家逸象三十有一[34]……虞仲翔传其家五世孟氏之学,八卦取象十倍于九家。

”[35]接着,惠栋具体钩稽了317种 “虞氏逸象”(详见下表)。

虞氏逸象表: 续表: 以上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易汉学》统计,乾卦逸象61种,坤卦逸象77种,震卦逸象50种,坎卦逸象45种,艮卦逸象39种,巽卦逸象16种,离卦逸象19种,兑卦逸象10种,共计317种。

[36]以天津师范大学馆藏清乾隆镇洋毕氏经训堂刻本 《易汉学》校之,关于乾卦逸象,尚有乾为行人、为性、为古[37],然无乾为车、为大车[38],库本 《易汉学》中的 “大门”,经训堂本作 “道门”[39]。

关于坤卦逸象,尚有坤为姓,为躬、为聚、为包、为近、为死[40],然无坤为拇[41]。

关于震卦逸象,库本中的 “上”,经训堂本作 “士”[42];库本 《易汉学》中的 “后世”,经训堂本作“世”[43]。

关于坎卦逸象,尚有坎为入[44],然无坎为失、为岁[45];库本中的 “役”,经训堂本作 “后”[46];关于艮卦逸象,无艮为节[47];库本中的 “猿”,经训堂本作 “狼”[48]。

关于兑卦逸象,无兑为折[49]。

清儒纪磊 《虞氏逸象考正》等皆以经训堂本为底本,然所统计之逸象总数亦有误。

虞翻逸象本之 《周易·说卦》,或据 《文言》引申,或据 《系辞传》引申,或据《序卦传》引申,或据 《彖》辞引申,或据 《象》辞引申,或因卦象而引申,或因象数 《易》例而引申,或因训诂而引申,辗转牵合,盖本 《周易·系辞上》“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之旨。

[50]对虞氏逸象,惠栋评价说:“虽大略本于经,然其授受必有所自,非若后世向壁虚造,漫无根据者也。

”[51]今人刘玉建先生则认为:“无论其逸象是有所授受,还是独创,有一个事实还是应当承认的,即其逸象几乎全部来自经文,可以说是持之有据。

……凡是对虞氏易学有所了解有所研究者,都不会轻易地视虞氏以逸象解 《易》为漫无原则的随意解经。

”[52]惠栋和刘玉建先生之说不无道理,但把八卦取象的范围无限地扩大既无必要,又的确有随意比附之嫌。

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具体的、有条件的,而虞氏逸象把八卦取象的范围无限地扩大,表面上看来,似乎符合普遍联系的哲学原理,其实是将事物之间的联系绝对化,可谓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无论是卦爻象还是卦爻辞都是用来表达卦爻 “意”的。

在象、辞和意三者之间,“意”是主要的,象和辞都是表意的手段。

“意”是内容,象和辞是形式,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

热衷于探究卦爻象与卦爻辞之间的关系,往往就忽视了对卦爻意的探讨,可以说是买椟还珠,留下了形式,而抛弃了内容。

虞翻易学之弊大概正在于此吧!

如果说虞翻以逸象诠释卦爻辞尚有其合理性而值得肯定的话 (如坎为云,证之以 《易传》“云雷屯”之语,渊源有自),那么,虞翻以逸象诠释 《易传》则显得极为荒谬。

《易传》解说卦爻辞,重在阐发义理。

虞氏将大量的道德训诫之语离析为八卦逸象 (如以 “坤为作事”“坎为谋”“乾为始”诠释讼卦 《象传》“君子以作事谋始”等),使人 “逸象”障目而不见义理,无疑是一条错误的解 《易》之路。

虞翻易学是两汉以来象数易学的集大成者。

在中国古代易学发展史上,对虞翻易学的研究集中在清代。

在清代汉 《易》研究之风兴起之后,作为两汉以来象数易学集大成者的虞翻易学自然首先受到了人们的重视。

清代研究虞翻易学最有名的是张惠言。

张惠言在其代表易著 《周易虞氏义》中大量运用了虞氏逸象。

《周易虞氏义》是一部疏解、补注类的著作,其对 《周易》疏解、补注的方式是:①唐李鼎祚《周易集解》中有虞翻 《易》注者照录之,并对其中一些加以疏解。

②唐李鼎祚 《周易集解》中无虞翻 《易》注者则根据其对虞翻易学的整体把握,按照虞翻的解 《易》思路,加以补注。

[53]张惠言在疏解、补注 《周易》时所运用的逸象基本上是虞氏逸象或符合虞氏创立逸象的思路,说明张惠言精研虞氏 《易》已到了融会贯通的程度,但百密一疏,也有一些缺失。

缺失之一:误以非虞氏逸象者为虞氏逸象;缺失之二:作为以补注为主的著作,补注应力求全面,然而,有些应补且能补者,张惠言却未补。

(一)误以非虞氏逸象者为虞氏逸象 ·乾为扬 张惠言疏解大有卦 《象》辞时以 “乾为扬”为释。

[54]考虞氏逸象,并无 “乾为扬”之说。

张惠言以乾为扬大概是根据李鼎祚在大有卦 《象》辞下所收录的虞注。

虞氏注大有卦 《象》辞 “遏恶扬善”时说:“乾为扬善。

”[55]根据虞氏此注,只宜以“乾为善”为虞氏逸象,而不宜以 “乾为扬”为虞氏逸象。

虞氏既以乾为善,故以此逸象解大有卦 《象》辞中的 “扬善”。

虞氏以 “乾为扬”解 《易》之例,遍考现存虞注,绝无仅有。

·坤为帛 张惠言补注坤卦六五爻辞时以 “坤为帛”为释。

[56]考虞氏逸象,无 “坤为帛”之说。

“坤为帛”乃九家逸象。

张惠言盖误以九家逸象为虞氏逸象。

·坤为裕 张惠言疏解、补注晋卦初六爻辞和 《象》辞时以 “坤为裕”为释。

[57]考虞氏逸象,并无 “坤为裕”之说。

张惠言以坤为裕大概是根据李鼎祚在晋卦初六爻辞下所收录的虞注。

虞翻注晋卦初六爻辞 “裕无咎”时说:“坤弱为裕。

”[58]凡此句式,只宜以 “坤为弱”为虞氏逸象,不宜以 “坤为裕”为虞氏逸象。

虞氏只是以 “坤为弱”这一逸象来解释晋卦初六爻辞中的 “裕”,晋卦初六爻辞之外,未见虞氏以 “坤为裕”解释其他卦爻辞。

·震为世 张惠言补注乾卦 《文言》时以 “震为世”为释。

[59]考虞氏逸象,并无 “震为世”之说。

张惠言以震为世大概是根据李鼎祚在 《周易·系辞下》“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下所收录的虞注[60]。

虞氏以震为后,故用以解 “后世”,不宜以 “震为世”为逸象。

·艮为夫 张惠言疏解比卦卦辞时以 “艮为夫”为释。

[61]考虞氏逸象,无 “艮为夫”之说。

张惠言以艮为夫乃从 “震为夫”引申而来,然 《周易·说卦》:“震一索而得男,故谓之长男……艮三索而得男,故谓之少男。

”震为长男,故可称 “夫”;艮为少男,岂可称夫?

·兑为书 张惠言补注巽卦九二爻辞时以 “兑为书”为释。

[62]考虞氏逸象,无 “兑为书”之说。

虞翻注 《周易·系辞下》“后世圣人易之以书契”时说:“坤为书,兑为契。

”[63]因此曾钊说:“张取兑为书契非是。

坤为书,兑为契,兑非书也。

”[64] (二)当补且能补而未补者 ·否卦九五爻辞 “系于苞桑” 考虞氏逸象,有 “巽为苞”“巽为桑”之说。

李鼎祚在姤卦九五爻辞下所收录的虞注即以 “巽为苞”为释;在无妄卦六三爻辞下所收录的虞注则以 “巽为桑”为释。

按照虞氏解 《易》思路,此处完全可以用 “巽为苞”“巽为桑”为释,然而,张惠言却仅以 “巽为绳”补注否卦九五爻辞中的 “系”,而未以 “巽为苞”“巽为桑”补注否卦九五爻辞中的 “苞桑”。

·贲卦九三爻辞 “贲如濡如,永贞吉” 考虞氏逸象,有 “坤为永”之说。

虞翻注益卦六二爻辞 “永贞吉”时即以 “坤为永”为释。

按照虞氏解 《易》思路,此处亦完全可以用 “坤为永”为释,然而,张惠言却仅以 “坎为濡”补注贲卦九三爻辞中的 “濡”,而未以 “坤为永”补注贲卦九三爻辞中的 “永”。

·困卦初六爻辞 “三岁不睹” 考虞氏逸象,有 “乾为岁”之说。

虞翻注同人卦九三爻辞 “三岁不兴”和坎卦上六爻辞 “三岁不得”时皆以 “乾为岁”为释。

按照虞氏解 《易》思路,此处亦完全可以用 “乾为岁”为释,然而,张惠言却仅以 “离为睹”为释,却未以 “乾为岁”为释。

·井卦九三爻辞 “为我心恻” 考虞氏逸象,有 “坤为我”之说。

虞翻注观卦六三爻辞 “观我生”、颐卦初九爻辞 “观我朵颐”、益卦九五爻辞 “有孚惠我德”、鼎卦九二爻辞 “我仇有疾”、中孚卦九二爻辞 “我有好爵”和小过卦六五爻辞 “自我西郊”时,均以 “坤为我”为释。

按照虞氏解 《易》思路,此处亦完全可以用 “坤为我”为释,然而,张惠言却仅以“坎为心”为释,而未以 “坤为我”为释。

———————— 参考文献及注释: [1]关于 《周易参同契》的作者,学界一般认为是魏伯阳,但笔者考得 《周易参同契》非魏伯阳一人独著,而是徐从事、魏伯阳和淳于叔通三人共著。

关于 《周易参同契》的成书年代,曾有学者认为出于后世伪托,在学界有一定影响,但笔者考得,《周易参同契》确出东汉,绝非后世伪托。

参见杨效雷:《〈周易参同契〉考述》,《文献》,1997年第4期,第123-133页。

[2][五代]彭晓:《周易参同契通真义》卷上,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3]案,月体纳甲明确见载于 《周易参同契》,但据考证,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 《筮法》中已有月体纳甲之应用。

参见刘大钧:《读清华简 〈筮法〉》,《周易研究》,2015年第2期,第5-9页。

[4]惠栋于此加注:“谓阳得其类,月朔至望,从震至乾,与时偕行,故 ‘乃与类行’。

” [5]惠栋于此加注:“阳丧灭坤,坤终复生,谓月三日震象出庚,故 ‘乃终有庆’。

” [6][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33页。

[7]惠栋于此加注:“乾成于震谓月三日。

” [8]惠栋于此加注:“坤生于巽谓十六日。

” [9][清]惠栋:《易汉学》卷三,郑万耕点校:《周易述 (附易汉学、易例)》,中华书局,2007年,第568页。

[10][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239页。

[11][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241页。

[12][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330-331页。

[13][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390页。

[14][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436-437页。

[15][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436-437页。

[16][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421页。

[17][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446页。

[18][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485页。

[19][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505页。

[20][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508页。

[21]惠栋于此加注:“巽在西。

” [22][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509页。

[23][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509页。

[24][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509页。

[25]疑为 “乾五刚正”之误。

[26][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509页。

[27][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510页。

[28]惠栋对此加案语曰:“仲翔之意,艮本东北之卦而消于丙,当在南方。

乾,十五日也。坤,三十日也。

艮在中,距乾坤皆八日。

甲东癸北,故云 ‘艮东北,甲癸之间’。

” [29][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510页。

[30]惠栋于此加双行小注:“震本属东方,兑本属西方,然月之生明必于庚,上弦必于乾,故震在西,兑在南。

诸卦可以类推。” [31]坤,原误作 “乾”。

[32]惠栋于此加双行小注:“乾盈于甲,行至辛而始退。

震为始生,巽为始退,而皆在西。

兑上弦,艮下弦,而皆在南。

乾满于甲,坤穷于乙,而皆在东。

此以月 (原误作 ‘日’)所行之道言之,而纳甲 (原误作 ‘坤’)由是生焉。

” [33][清]惠栋:《易汉学》卷三,郑万耕点校:《周易述 (附易汉学、易例)》,中华书局,2007年,第556-557页。

[34]文渊阁四库本 《易汉学》误作 “五十有一”。

[35][清]惠栋:《易汉学》卷三,郑万耕点校:《周易述 (附易汉学、易例)》,中华书局,2007年,第568页。

[36]文渊阁四库本 《易汉学》误作 “三百二十七”。

[37]案,李鼎祚 《周易集解》在无妄卦六三爻辞 (卷六)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乾为行人”释之,在 《系辞上》“成之者,性也”(卷十三)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乾为性”释之,在 《系辞下》“易之兴也,其于中古乎”(卷十六)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乾为古”释之,故当以经训堂本为是。

[38]遍考虞翻 《易》注,无以 “乾为车”“乾为大车”解 《易》者,而且虞翻在注小畜卦九三爻辞 (卷三)时明言:“马君及俗儒皆以乾为车,非也。

”盖惠栋误以马融等人的逸象为虞翻逸象。

[39]遍考虞翻 《易》注,无以 “乾为大门”解 《易》者,而李鼎祚 《周易集解》在 《周易·系辞上》“道义之门”(卷十三)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乾为道门”释之,故当以 “道门”为是。

[40]案,李鼎祚 《周易集解》在 《系辞下》“百姓”(卷十六)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坤为姓”释之,在蒙六三(卷二)、蹇六二 (卷八)、震上六 (卷十)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坤为躬”释之,在萃 《彖》 (卷九)、萃初六(卷九)、萃六三 (卷九)下收录的虞注以 “坤为聚”释之,在蒙九二 (卷二)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坤为包”释之,在 《系辞上》“无有远近幽深”(卷十四)、《系辞下》“远近相取”(卷十六)、《说卦》“为近利市三倍”(卷十七)下收录的虞注以 “坤为近”释之,在乾 《文言》 (卷一)、豫六五 (卷四)、恒六五 (卷七)、兑 《彖》(卷十一)、中孚 《大象》(卷十二)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坤为死”释之,故当以经训堂本为是。

[41]案,李鼎祚 《周易集解》在咸卦初六爻辞 (卷七)和解卦九四爻辞 (卷八)下所收录的虞注均以 “坤为拇”释之,故经训堂本无 “坤为拇”,非是。

坤为母,故又为拇。解卦九四爻辞 “解而拇”焦循章句:“拇,犹母也。

”山东大学刘玉建先生 《两汉象数易学研究》辑录坤卦逸象157种,亦漏收坤为拇。

[42]遍考虞翻 《易》注,无以 “震为上”解 《易》者,而李鼎祚 《周易集解》在归妹卦上六爻辞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震为士”释之,故当以经训堂本为是。

[43]遍考虞翻 《易》注,无以 “震为世”解 《易》者,而李鼎祚 《周易集解》在 《系辞下》“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震为后世”释之,故当以库本为是。

[44]李鼎祚 《周易集解》在坎卦初六 《象》辞 (卷六)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坎为入”释之,故当以经训堂本为是。

[45]遍考虞翻 《易》注,无以 “坎为失”解 《易》者,然李鼎祚 《周易集解》在渐卦九五爻辞 (卷十一)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坎为岁”释之,故经训堂本无 “坎为矢”是,而无 “坎为岁”非。

[46]遍考虞翻 《易》注,无以 “坎为役”解 《易》者,然李鼎祚 《周易集解》在比卦 《彖》辞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坎为后”释之,故当以经训堂本为是。

[47]李鼎祚 《周易集解》在未济卦上九 《象》辞 (卷十二)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艮为节”释之,故经训堂本无 “艮为节”,非是。

[48]遍考虞翻 《易》注,无以 “艮为猿”解 《易》者,而李鼎祚 《周易集解》在屯卦六三爻辞 (卷二)和巽卦六四爻辞 (卷十一)下所收录的虞注均以 “艮为狼”释之,故当以 “艮为狼”为是。

[49]李鼎祚 《周易集解》在丰卦九三爻辞 (卷十一)下所收录的虞注以 “兑为折”释之,故经训堂本无 “兑为折”,非是。

[50]《周易·系辞下》“其取类也大”,虞翻注:“谓乾阳也。

为天,为父,触类而长之,故大也。

” [51][清]惠栋:《易汉学》卷三,郑万耕点校:《周易述 (附易汉学、易例)》,中华书局,2007年,第574页。

[52]刘玉建:《两汉象数易学研究》,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第739页。

[53]详见杨效雷:《清儒易学举隅》,香港国际学术文化信息出版公司,2003年,第123-181页。

[54][清]张惠言:《周易虞氏义》卷二,续修四库全书本。

[55][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111页。

[56][清]张惠言:《周易虞氏义》卷一,续修四库全书本。

[57][清]张惠言:《周易虞氏义》卷四,续修四库全书本。

[58][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219页。

[59][清]张惠言:《周易虞氏义》卷一,续修四库全书本。

[60][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457页。

[61][清]张惠言:《周易虞氏义》卷一,续修四库全书本。

[62][清]张惠言:《周易虞氏义》卷六,续修四库全书本。

[63][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458页。

[64][清]曾钊:《周易虞氏义笺》卷六,续修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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