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效雷:郑玄的《周易》诠释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本文将为您详细解读杨效雷:郑玄的《周易》诠释的深层含义,一起来学习吧。
杨效雷:郑玄的《周易》诠释 按:本文节选自杨效雷先生《诠释学视野下的易学》(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中的第一章第二节“郑玄和荀爽的《周易》诠释”。
郑玄的《周易》诠释 杨效雷 郑玄,字康成 (121—200),高密 (今属山东)人,是东汉时期著名经学大师。
郑玄注 《易》,象数、义理兼顾,而偏重于象数。
以 “爻辰说”解 《易》是郑玄 《周易》诠释最显著的特点。
所谓 “爻辰说”,简而言之,即以爻配辰。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辰在申”孔颖达疏:“从子至亥十二者谓之辰。
”[1]辰指地支,十二地支又称十二辰。
以爻配辰之法,至迟可溯源于战国时期。
京房 “纳甲说”中的 “纳支说”即可称为京房 “爻辰说”。
“爻辰说”虽非郑玄独创,然而郑玄 “爻辰说”却独具特色,不同于京房和 《易纬·乾凿度》中的 “爻辰说”。
清儒惠栋认为,郑玄 “爻辰说”出自 《易纬·乾凿度》,因而在 《易汉学》中引 《易纬·乾凿度》考索郑玄 “爻辰说”:“乾,阳也;坤,阴也。
并如而交错行。乾贞于十一月子,左行阳时六;坤贞于六月未,右行阴时六。
”[2] 根据 《易纬·乾凿度》中的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看出:乾卦自初九至上九分别对应子、寅、辰、午、申、戌 (左行),坤卦自初六至上六分别对应未、巳、卯、丑、亥、酉 (右行),而郑玄 “爻辰说”与此并不完全一致。
郑玄在 《周礼·春官·太师》注中说:“黄钟,初九也,下生林钟之初六,林钟又上生太簇之九二,太簇又下生南吕之六二,南吕又上生姑洗之九三,姑洗又下生应钟之六三,应钟又上生蕤宾之九四,蕤宾又上生大吕之六四,大吕又下生夷则之九五,夷则又上生夹钟之六五,夹钟又下生无射之上九,无射又上生中吕之上六。
”[3] 黄钟、林钟、太簇、南吕、姑洗、应钟、蕤宾、大吕、夷则、夹钟、无射、中吕是中国古代的十二律。
十二律与十二月之间的对应关系是:黄钟对应十一月、林钟对应六月、太簇对应正月、南吕对应八月、姑洗对应三月、应钟对应十月,蕤宾对应五月、大吕对应十二月、夷则对应七月、夹钟对应二月、无射对应九月、中吕对应四月。
十二月与十二辰 (地支)之间的对应关系是:十一月对应子、六月对应未、正月对应寅、八月对应酉、三月对应辰、十月对应亥、五月对应午、十二月对应丑、七月对应申、二月对应卯、九月对应戌、四月对应巳。
因此,我们可以将郑玄对 《周礼·春官·太师》的这段注文简明地表示如下: 乾 坤 一无射(戌) — 中吕(巳) 一夷则(申) — 夹钟(卯) 一蕤宾(午) — 大吕(丑) 一姑洗 ( 辰) — 应钟(亥) 一太簇(寅) — 南吕(酉) 一黄钟(子) — 林钟(未) 由上可知,乾卦六爻所对应的辰 (地支)与 《易纬·乾凿度》是一致的,但坤卦六爻所对应的辰 (地支)与 《易纬·乾凿度》相比,除初爻,余皆不同。
因此,山东大学刘玉建先生曾指出,惠栋以 《易纬·乾凿度》中的这段文字考索郑玄 “爻辰说”,显然有所误解。
[4]今人朱伯崑先生在 《易学哲学史》中亦把郑玄 “爻辰说”和 《易纬·乾凿度》中的 “爻辰说”视为同一学说,可能是受惠栋影响,失考所致。
[5]其实,张惠言在 《周易郑荀义》中就曾批评过惠栋将郑玄 “爻辰说”和 《易纬·乾凿度》中的 “爻辰说”混为一谈的说法,指出 《易纬·乾凿度》中的 “爻辰说”是 “乾坤左右行”,而郑玄 “爻辰说”是 “乾坤皆左行”。
[6]朱先生当时或许没有注意到这条史料。
京房 “爻辰说”主要用于占卜,而郑玄 “爻辰说”则用于解经。
因十二辰与四方、四时、十二月、二十四节气、十二律、十二生肖、四兽、卦气、二十八宿、五行等有着广泛的对应关系,从而为郑玄以象解 《易》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惠栋在 《易汉学》中钩稽了十三条郑玄以 “爻辰说”诠释 《周易》的佚文,名之为 “郑氏 《易》”。
[7]兹解释说明如下: 1.坤卦文言 “阴疑于阳,必战,为其慊于阳[8]也”,郑注:“慊读如群公溓之溓。
古书篆作立心与水相近,读者失之,故作慊。
溓,杂也。阴谓此上六也,阳谓今消息用事乾也。
上六为蛇,得乾气杂似龙。
”依郑玄 “爻辰说”,坤卦上六爻所纳之辰 (地支)为巳,巳所对应的生肖为蛇,故郑注云 “上六为蛇”。
2.比卦初六爻辞 “有孚盈缶”,郑注:“爻辰在未上,值东井。
井之水,人所汲用。缶,汲器。
”依郑玄 “爻辰说”,凡阳爻所纳之辰 (地支)皆比照乾卦之例,凡阴爻所纳之辰 (地支)皆比照坤卦之例,故比卦初六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坤卦初六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未,因此郑注云 “爻辰在未”。
据十二辰与二十八宿的对应关系,未对应于南宫朱雀七宿中的井宿,“井之水,人所汲用”,而缶为汲器,所以爻辞说 “有孚盈缶”。
3.泰卦六五爻辞 “帝乙归妹,以祉元吉”,郑注:“五爻辰在卯,春为阳中,万物以生。
生育者嫁娶之实;仲春之月,嫁娶男女之礼,福禄大吉。
”依郑玄 “爻辰说”,泰卦六五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坤卦六五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卯,故郑注云 “爻辰在卯”。
据十二辰与四时、十二月的对应关系,卯对应于仲春二月。
仲春二月,万物以生,有男婚女嫁之象,故爻辞曰 “帝乙归妹以祉,元吉”。
4.蛊卦上九爻辞 “不事王侯,高尚其事”,郑注:“上九艮文,艮为山,辰在戌,得乾气,父老之象,是臣之致事,故不事王侯。
是不得事君,君犹高尚,六所为之事。
”依郑玄 “爻辰说”,蛊卦上九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乾卦上九爻所纳之辰(地支)相同,皆为戌,故郑注云 “辰在戌”。
5.贲卦六四爻辞 “白马翰如”,郑注:“谓九三位在辰,得巽气为白马。
”依郑玄 “爻辰说”,贲卦九三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乾卦九三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辰,故郑注云 “九三位在辰”。
6.大过卦郑注:“大过者,巽下兑上之卦。
初六在巽体,巽为木;上六位在巳,巳当巽位,巽又为木。
二木在外,以夹四阳,四阳互体为二乾,乾为君、为父,二木夹君父,是棺椁之象。
”依郑玄爻辰说,大过卦上六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坤卦上六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巳,故郑注云 “上六位在巳”。
7.坎卦六四爻辞 “樽酒簋贰,用缶,纳约自牖”,郑注:“六四上承九五,又互体在震上,爻辰在丑,丑上值斗,可以斟之象,斗上有建星,建星之形似簋。
贰,副也。建星上有弁星,弁星之形又如缶。
天子大臣以王命出会诸侯,主国尊于簋副,设玄酒而用缶也。
”依郑玄 “爻辰说”,坎卦六四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坤卦六四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丑,故郑注云 “爻辰在丑”。
8.坎卦上六爻辞 “系用徽纆 ”,郑注:“系,拘也。
爻辰在巳,巳为蛇,蛇蟠屈似徽纆也。
”依郑玄 “爻辰说”,坎卦上六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坤卦上六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巳,故郑注云 “爻辰在巳”。
据十二辰与十二生肖的对应关系,巳对应蛇,而蛇有绳索之象,所以爻辞曰 “系用徽纆”。
9.离卦九三爻辞 “不鼓缶而歌”,郑注:“艮爻也[9]。
位近丑,丑上值弁星,弁星似缶。
”离卦由坤而来,离九三上邻坤六四,依郑玄 “爻辰说”,坤六四纳丑,故郑注云 “位近丑”。
10.明夷卦六二爻辞 “明睇于左股”[10],郑注:“旁视为睇。
六二辰在酉,酉在西方。
又下体离,离为目。九三体在震,震东方;九三又在辰,辰得巽气为股。
此谓六二有明德,欲承九三,故云睇于左股。
”依郑玄 “爻辰说”,明夷卦六二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坤卦六二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酉,故郑注云 “六二辰在酉”;明夷卦九三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乾卦九三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辰,故郑注云 “九三又在辰”。
11.困卦九二爻辞 “困于酒食,朱绂方来,利用享祀”,郑注:“二据初,辰在未,未为土,此二为大夫,有地之象;未上值天厨,酒食象。
困于酒食者,采地薄不足己用也。
二与日为体离为镇霍。爻四为诸侯,有明德受命当王者。
离为大火色赤,四爻辰在午时,离气赤又朱也。
”困卦九二爻下据初六爻,依郑玄 “爻辰说”,困卦初六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坤卦初六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未,故郑注云 “二据初,辰在未”;困卦九四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乾卦九四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午,故郑注云 “四爻辰在午”。
12.中孚卦卦辞 “豚鱼吉”,郑注:“三辰为亥为豕,爻失正,故变而从小名言豚耳。
四辰在丑,丑为鳖蟹。鳖蟹,鱼之微者。
爻得正,故变而从大名言鱼耳。
”依郑玄 “爻辰说”,中孚卦六三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坤卦六三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亥,故郑注云 “三辰为亥”;中孚卦六四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坤卦六四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丑,故郑注云 “四辰在丑”。
13.《说卦》“震为大途”,郑注:“国中三道曰途。
震上值房、心,途而大者,取房有三途焉。
”惠栋加案语说:“案,震在卯,卯上值房、心。
”依郑玄爻辰说,震卦六五爻所纳之辰 (地支)与坤卦六五爻所纳之辰 (地支)相同,皆为卯,故惠栋案语云 “震在卯”。
郑玄 《易》注在南朝梁、陈时与王弼 《易》注一起列于国学。
南朝齐时,“唯传郑义”[11]。
至隋,王弼 《易》注盛行,郑学式微。
唐李鼎祚 《周易集解》非常重视郑玄 《易》注,然就其中所引郑注来看,无取于 “爻辰说”者。
如上引比初六爻辞、泰六五爻辞、坎上六爻辞,据王应麟 《周易郑康成注》,郑玄皆以爻辰解之,而李鼎祚于 《周易集解》中皆舍而不取。
李鼎祚的这一取舍倾向,大概是因为,李鼎祚认为,“爻辰说”有理论缺陷。
在 《周易集解》中,李鼎祚曾引孔颖达质疑 “爻辰说”之言:“先儒以为九二当太簇之月,阳气见地,则九三为建辰之月,九四为建午之月,九五为建申之月,上九为建戌之月。
群阴既盛,上九不得言 ‘与时偕极’。
先儒此说,于理稍乖。”[12]依 “爻辰说”,乾卦九二配寅,九三配辰,九四配午,九五配申,上九配戌。
据十二辰与四时的对应关系,戌对应季秋。
当季秋之时,阳衰阴盛,而 《文言》却说上九爻 “与时偕极”,矛盾抵牾。
孔颖达认为,乾初爻至上爻若配辰,当在午前,方合乎情理。
继孔颖达后,王引之在 《经义述闻》中又对郑玄 “爻辰说”提出种种发难。
王引之认为,“爻辰说”有三大问题,因而不可取 (详见第三章第五节)。
针对人们对 “爻辰说”的种种质疑,道光年间的何秋涛特撰 《周易爻辰申郑义》,对郑玄 “爻辰说”极力维护。
据何秋涛总结,前人对郑玄 “爻辰说”的质疑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舍卦而论爻,与 《说卦》之言 “乾为”“坤为”者异矣。
2.律吕以阴阳相间,而乾坤之爻则六位相连,断无相间主月之理,以爻配律,斯不通之论矣。
3.十二辟卦各主一月,爻辰则每爻各主一月,其说每多抵牾。
4.卦之值月,各有其序,而依 “爻辰说”,各爻所主之月无序。
5.郑述爻辰,多陈天象,而 “天厨”“天弁”等星,《史记·天官书》中并无其名。
6.郑以爻辰解 《易》,“类多迂曲”,如解离卦九三爻辞时,舍九三爻所纳的辰宫之星,而言六四爻所纳的丑宫之星。
针对第一点质疑,何秋涛说:“《说卦》取象,固以卦言,而 《系辞》明言 ‘六爻相杂,唯其时物’,又曰 ‘杂物撰德,辨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
’又云:‘二多誉,四多惧,三多凶,五多功。
’是爻又各有其象也。”[13]指出质疑者以八卦取象否定六爻取象,是由于拘泥于 《说卦》而忽视了 《系辞》的缘故。
针对第二点质疑,何秋涛说:“《易》言九六,义取变化,故初九爻变则为初六,相间之序,出于自然,与律吕之三分损益,隔八相生,事虽异,而理则同,互证即明,无烦疑惑。
”[14]质疑者认为,黄钟 (对应于子)律管,其长九寸,三分损一后,下生林钟 (对应于未),林钟律管,其长六寸,三分益一后,上生太簇[15](对应于寅),而乾之初九 (所纳爻辰为子)不能下生坤之初六 (所纳爻辰为未),坤之初六不能上生乾之九二 (所纳爻辰为寅),因而 “以爻配律,斯不通之论也”。
而何秋涛指出,乾爻变则为坤,坤爻变则为乾,乾、坤六爻相变,与律吕三分损益,“事虽异,而理则同”。
针对第三点质疑,何秋涛说:“十二辟卦与爻辰各为一事,亦两不相妨,卦有卦之义,爻又有爻之义,所谓事各有当者也。
……岂得信其一而废其一乎?
”[16]质疑者认为,根据十二辟卦与十二月的对应关系,乾卦对应于四月,而依 “爻辰说”,乾卦初九纳子为十一月,九二纳寅为正月,九三纳辰为三月,九四纳午为五月,九五纳申为七月,上九纳戌为九月,并无四月,因而,“爻辰说”不足取。
而何秋涛则认为,“十二辟卦主月说”和 “爻辰说”可两说并存,不可 “信其一而废其一”。
案,何氏之言有理。如,据八卦生成数,乾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而据八卦九宫数,离九坎一震三兑七坤二巽四乾六艮八;据伏羲八卦方位图,乾南坤北离东坎西兑东南震东北巽西南艮西北,而据文王八卦方位图,离南坎北震东兑西巽东南艮东北坤西南乾西北;据乾坤生六子说,坎中男属阳,离中女属阴,而据八卦与天地水火的对应关系,坎水属阴,离火属阳。
以上诸说,虽貌似牴牾,然而各有其理,确实可以并行不悖。
针对第四点质疑,何秋涛解释说:“寒暑相推则为岁,刚柔交错则为文,子丑寅卯之迭更,亦何异九六七八之互易。
……盖变动不居,《易》理固然也。
”[17]质疑者认为,依 “爻辰说”,屯卦初九爻纳子为十一月,六二爻纳未为六月,六三爻纳酉为八月,六四爻纳亥为十月,九五爻纳申为七月,上六爻纳巳为四月,忽前忽后,次序杂乱,因而不足取。
而何秋涛认为,此乃 “变动不居”的 《易》理使然,无可置疑。
针对第五点质疑,何秋涛说:“古之言天者说本繁杂,《天官书》剟取或有遗漏,不得执以相绳。
……今日正可据康成所言补迁书之阙,岂得转因迁书之漏而讥康成之非哉?
”[18]案,《史记·天官书》确有不少瑕疵,今人马玉山先生曾撰 《〈史记·天官书〉献疑》探讨之,因而何氏之辩不为无据。
[19] 针对第六点质疑,何秋涛说:“缶之星象不取于辰[20]宫而取于丑宫者,以缶是所鼓之物,不得就本身取象,故求之于所近之宫也。
此顺经文以为义,不以辰宫溷艮爻之象,正郑之善于说经也。
”[21]离卦九三爻辞中有 “鼓缶”之文,郑玄以艮为手解“鼓”[22],以九三爻之上的九四爻所纳之丑所对应的弁星解 “缶”。
质疑者以为 “迂曲”,而何秋涛认为这正好说明郑玄 “善于说经”。
案,“因文为训”是我国传统训诂的一贯原则,解离卦九三爻辞,一般而言要根据九三爻所对应的物象,但在离卦特殊的语境下,则要取坤六四所对应的物象。
郑玄善于 “因文为训”[23],注 《易》亦然。
何氏之辨,较有说服力。
笔者认为:“爻辰说”本于音律[24],而音律之学在我国源远流长,音乐史学家已将十二平均律溯源至新石器时代的贾湖文化时期[25]。
在易学史界,“卦气说”曾长期被视为汉儒附会,但据刘大钧等先生考证,“卦气说”不仅在 《易传》中有比较充分的反映,而且可以进一步上溯至殷商时期[26]。
既如此,“爻辰说”亦未必非 《易》所固有。
以 “爻辰说”诠释 《周易》,的确有时会给人以牵强附会的感觉,但辗转牵合,正是术数思维的特点,《易》本卜筮之书,以辗转牵合的方法诠释 《周易》,也许有时恰得 《易》之本义。
“爻辰说”是郑玄 《周易》诠释的一大特色,何秋涛认为“爻辰之法,于古必有所受”,当为合理的推论。
虽然 “爻辰说”与其他象数诠 《易》体例一样,难免有迂曲穿凿之处,但 “夏鼎商彝,固不以剥泐讹阙见弃矣”。
—————— 参考文献: [1][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春秋左传注疏》卷三十八,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228页。
[2][清]惠栋:《易汉学》卷六,郑万耕点校:《周易述 (附易汉学、易例)》,中华书局,2007年,第612页。
[3][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二十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414-715页。
[4]刘玉建:《两汉象数易学研究》上册第八章第五节,广西教育出版社,1996年。
[5]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一卷第三章第二、三节,昆仑出版社,2005年。
[6]张惠言:《周易郑荀义》卷上,续修四库全书本。
[7][清]惠栋:《易汉学》卷六,郑万耕点校:《周易述 (附易汉学、易例)》,中华书局,2007年,第614-617页。
[8]案,通行本 “阳”作 “无阳”。
陈鼓应、赵建伟认为,“无”涉 “于”音而衍 (陈鼓应、赵建伟:《周易今注今译》,商务印书馆,2005年,第49页)。
[9]郑玄认为,凡为阳爻的初爻、四爻皆可称为震爻;凡为阴爻的初爻、四爻皆可称为巽爻;凡为阳爻的二爻、五爻皆可称为坎爻;凡为阴爻的二爻、五爻皆可称为离爻;凡为阳爻的三爻、上爻皆可称为艮爻;凡为阴爻的三爻、上爻皆可称为兑爻,因此郑注称离卦九三爻为 “艮爻”。
张惠言在 《周易郑氏义》中将郑玄此说命名为 “爻体说”。
[10]通行本及马王堆帛书本均作 “明夷,夷于左股”。
[11][唐]魏征等撰:《隋书》卷三十二 《经籍志》,中华书局,1973年,第913页。
[12][唐]李鼎祚著,王丰先点校:《周易集解》,中华书局,2016年,第21页。
[13][清]何秋涛:《周易爻辰申郑义》,续修四库全书本。
[14][清]何秋涛:《周易爻辰申郑义》,续修四库全书本。
[15]原误作大吕。
[16][清]何秋涛:《周易爻辰申郑义》,续修四库全书本。
[17][清]何秋涛:《周易爻辰申郑义》,续修四库全书本。
[18][清]何秋涛:《周易爻辰申郑义》,续修四库全书本。
[19]马玉山:《〈史记·天官书〉献疑》(一),《商丘师范学院学报》1996年第2期;《〈史记·天官书〉献疑》(二),《商丘师范学院学报》1997年第1期;《〈史记·天官书〉献疑》(三),《商丘师范学院学报》2002年第6期。
[20]原误作 “寅”。
[21][清]何秋涛:《周易爻辰申郑义》,续修四库全书本。
[22]案,据 “爻体说”,郑玄以九三爻为艮爻。
“爻体说”是郑玄 《易》注的另一特色。
据 “爻体说”,各卦初九、九四皆可称震爻,九二、九五皆可称坎爻,九三、上九皆可称艮爻,初六、六四皆可称巽爻,六二、六五皆可称坎爻,六三、上六皆可称兑爻。
[23]洪丽娣:《郑玄 “因文为训”释词方法浅谈》,《辽宁教育学院学报》,1997年第2期,第65-67、91页。
[24]高怀民:《两汉易学史》第五章第一节,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
[25]萧兴华:《中国音乐文化文明九千年——试论河南舞阳贾湖骨笛的发掘及其意义》,《音乐研究》,2000年第1期,第3-14页。
[26]刘大钧:《“卦气”溯源》,《中国社会科学》,2000年第5期,第125-129、206页。
文章转自 汲古求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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