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什么叫“贪合忘官”
“贪合忘官”专指命局里本来有正官可用,却被别的天干把正官“拉走”去合化,结果官星失去原本“管束日主、带来贵气”的功能,好像人只顾着谈恋爱把正事忘了。判定标准有三条,必须同时满足:
1. 正官明透天干(甲日见辛为正官)。
2. 正官旁边再出现能与之相合的天干(丙辛合、乙庚合之类)。
3. 合化成功——即合化出的五行得地支根气或得生扶,力量足够把正官“化掉”。
只有“合而不化”或地支无根、力量不足时,官星仍在,不算“忘官”。
二、甲日见丙辛合,是不是一定弃官?
不一定,要看三条标准是否全部成立。
1. 辛必须是命局里真正可用的正官(明透且无破格)。
2. 天干必须同时出现丙,与辛构成“丙辛合”。
3. 地支要有水(申、子、辰、亥皆可)让丙辛合化成水,且化神得势。
若地支一片火土,丙辛合而不化,辛官仍立,不但不弃官,反而因“合住官星”使官星更稳,主贵。若地支水旺,合化成水,辛官被化,才算“贪合忘官”,官星失效,贵气大减。
三、举例说明
例一:甲日、辛酉月、丙子时
酉金当令,辛官透干,丙辛遥合,但地支酉金旺、子水虽有却受酉生,化水不成,官星仍在,此命贵。
例二:甲日、辛酉月、丙子年、亥时
地支亥子半会水局,丙辛合而化水成功,辛官被化,反成“贪合忘官”,贵气尽失,平常之命。
结论
“贪合忘官”必须满足“官透—有合—合化成势”三要件;甲日见丙辛合,只要化水不成,官星仍在,绝不轻言“弃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