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府志》三十卷首一卷,由清康熙年间黄元治等纂、李斯佺等修,以下是关于它的介绍:
清康熙三十年(1691 年),云贵总督范承勋等巡视金沙江,回驻大理时议及修志之事,随后委托大理府通判黄元治等进行纂修,于康熙三十三年(1694 年)成书付梓。
卷首:载有范承勋、王继文、诺穆图克等人的序,之后是黄元治的《自序》,再有《凡例》十六则。
正文:分地图、星野、沿革、疆域、山川、城池等三十目,条目明晰,反映了清代云南府州县方志的特点。
常见的有清康熙三十三年刻本、清康熙三十三年刻乾隆十一年增刻本,此外还有现代宣纸影印线装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