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雨廷:论李道平的《周易集解纂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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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雨廷:论李道平的《周易集解纂疏》 《周易集解纂疏》十卷,清李道平著。

道平字遵王,一字远山,号蒲眠居士,湖北安陆人。

嘉庆戊寅(公元1818年)举人。

二十余年,始终与修《安陆县志》。

于学善治汉易,道光甲申(公元1824年)成《易筮遗占》而重其象,为能读《周易集解》之基础。

若此《纂疏》之成,已当十八年后之壬寅(公元1842年),翌年任嘉鱼县教谕。

凡研习《周易集解》者,循此书以进,殊多便利。

今介绍其内容前,先须说明《周易》与《周易集解》成书及其变化的情况,方能理解《纂疏》在易学史中的地位及其价值。

《周易》为先秦古籍,《汉书·艺文志》:“《易经十二篇》。

”又曰:“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

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

”所谓三圣,指伏羲、文王、孔子,三古指三圣所处之时代。

观《周易》内容确有三部分: 一、伏羲所作之卦象。

二、文王所作之二篇。

三、孔子所作之十翼。

合之乃成《易经十二篇》。

至于十翼是否孔子作,宋欧阳修《易童子问》已致疑。

二篇是否文王作,汉马融等已发现爻辞如“箕子之明夷”等事在文王后,故不得不增饰卦辞文王、爻辞周公之说以自圆。

又八卦是否始作于神农前之伏羲,更难证实。

自清未以来,治《周易》者什九在考证《易经十二篇》的作者及成书年代。

或能注意秦汉以来的《周易》著述,而研究其内容者日乏其人。

故《周易》一书的哲理,已不为一般知识分子所理解。

直至一九七七年,于西岐凤鸣村发现西周甲骨,内有以数字结合成奇字表示阴阳的变化。

今已初步证实为周初的卦象。

且全国各地皆发现有此类符号,然则《周礼》所记的三《易》非属虚构。

在西周前已存在卦象,不可不认为是事实。

至于伏羲氏之始作八卦,又可探源于原始宗教中有筮占之事。

若筮占所用的工具与方法,历代都有变化。

以筮数论,由八卦而六十四卦,由因重增爻而用九用六。

于周初纯以数字代表阴阳变化,于筮法方面已有较深的认识。

其后观六十四卦的卦爻象,系以卦爻辞而成《周易》二篇,虽不必误认为文王周公所系,然以质朴的文字结构观之,实在《诗经》前。

大部分成于西周,非常可能,其原始资料不乏取诸西周以前的史实。

惟分辨卦爻以定二用,编辑成似今本的《周易》二篇,或已及春秋。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公元前513年)载蔡墨言龙,初见引及“用九”,可作为成二篇的下限,当时属太卜所掌。

孔子之读《周易》未必有韦编三绝之事,亦未必曾作十翼,然见到卦爻二用的《周易》,可能有其事。

此二篇之辞收入于《礼》,不如《诗》《书》受人重视。

及战国而逐步形成一翼始能大幅度提高《周易》的学术价值。

考十翼作者,既非一人,亦非一时。

以长沙马王堆发现的汉初帛书《周易》观之(下葬千公元前168年),卦次不同于《序卦》。

于十翼的十篇,差别其大。

篇数亦非十,有少于令本者,亦有令本中所无者。

可见战国时代作翼以解释二篇的学《易》者甚多,下引《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以明之:商星,鲁人,字子木,少孔子二十九岁。

孔子传《易》于瞿。瞿传楚人轩臂子弘。

弘传江东人矫子庸疵。疵传燕人周子家竖。

竖传淳于人光子乘羽。

羽传齐人田子庄何。何传东武人王子中同。

同传甾川人杨何。何元朔(公元前128一前123年)中以治《易》为汉中大夫。

《史记》此节的记载,误在直接受《易》于孔子(公元前551一前479年)。

凡传瞿(公元前522-?

)、弘、疵、竖、羽五代,已及始皇(公元前246-前210年在位)时之何,于时间未合。

然所提及的传《易》者未可忽视,内有楚人尤当注意,可视为与十翼的作者有关。

且秦未禁《易》各地同在传授,宜汉初尚未有统一的十翼。

今本之十翼,由田何传出,亦难免有西汉学《易》者的增删,如文景时之丁宽,武帝初之杨何,以及宣元之世立学官的施、孟、梁丘三家与焦、京之说。

他们对十翼的形成,实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然完成如郑玄所数之十翼,其下限似在扬雄法《易》以著《太玄》前。

因《太玄》的内容,不仅法《周易》二篇,且已兼法十翼。

可证扬雄年五十(公元前3年)草《太玄》时,《易经十二篇》早已存在。

《汉志》的书目,于《易经十二篇》分施、孟、梁丘三家,另有易传十余种,可喻当时视《易经》包括二篇、十翼,注《易》者更在十翼之外。

故有比较固定的《易经十二篇》,足有二千年历史,是当传统所理解的《周易》。

秦汉以来的读《易》者,基本能综观三圣三古而为之注。

今于三圣之更,可否定其人,然未可否定三古之时。

如分裂三古以究《周易》确可进一步理解三古的时代。

或知分而未知合,则未及传统说《易》者之已得通贯时空的《周易》整体观。

此一整体观,大备于十翼,战国时代的黄、老、邹衍学派,皆有此思想。

以田何论,可有见于秦统一天下的事实。

及汉兴,《易》仍保持其整体观。

武帝从董仲舒尊儒术后,又一变而成“《易》为五经之原”的地位。

然《周易》所具的整体思想,亦非执一而不化。

二千年来已“为道也屡迁”,故历代注释《易经十二篇》的作者,又可以时代加以分辨。

大别有五:即“汉易”“魏晋易”“唐易”“宋易”“清易”。

所以有不同的内容,全在时代的发展,乃对三古有不同的理解。

识此屡迁之整体易学,庶可并观五时之易注而无碍。

《周易集解》一书,为唐后保存汉易的唯一文献。

观其成书与流传,亦几经曲折。

然由汉及清而未衰,庶见穷变通久之易理。

当两汉之四百年,除编定《易经十二篇》外,凡易家之注《易》因有相同的时代背景,内容亦相似,是谓汉易。

汉后从其说者,仍以汉易名之。

其说与《春秋内外传》所述及者,尚可相通。

且已有据于十翼,能融合三古而有所发展。

凡十翼中未及者,亦可据卦爻象与卦爻辞而为之说。

故精辟之言,不下于十翼之传二篇,二篇之观卦象。

一言以蔽之,汉易之说,犹可上应于战国时之易说。

自汉而魏,学风大变,魏王弼(公元226-249年)之易注出,乘时而改变说《易》之理,由崇实而尚虚,由尚象而扫象。

虽然,亦有其整体观。改变云者,择取十翼之说,故不注《系辞》以下五翼。

后有晋韩康伯补全之,理承于弼,亦与汉易大异。

然时风所扇,日见其盛。

此非一人所能抑,亦非一人所能兴。

要而言之,实由印度西域的佛教思想不断传入所致。

唐孔颖达撰《五经正义》(公元642年),犹以王韩注为准。

汉易尚有遗存者,任其湮没而不顾,惜哉。

《孔疏》中虽不乏有据实以正王韩之虚,然全书观之,仍属魏晋易而未及汉易。

此见四百余年间,魏晋易独盛于江南之情况(北朝尚有汉易郑注流行)。

孔氏自序曰:“其江南义疏十有余家,皆辞尚虚玄,义多浮诞。

原夫易理难穷,虽玄之又玄,至于垂范作则,便是有而教有。

若论住内住外之空,就能就所之说,斯乃义涉于释氏,非为教于孔门也。

”此以十余家义疏,与王韩注相比,更属虚玄,故即以王韩注为有。

或以王注与汉注相比,早已尚虚。

至于王弼的思想,先儒皆认为以《老》说《易》。

如合魏初的时代思想潮论,似未尽然。

究其注《易》注《老》之理,已有取于佛教初步传入而尚未完备的般若学说。

故注《易》既与汉注大异,注《老》亦与河上公注不同。

由韩康伯以及江南义疏,似在随时吸取传入之佛教教义,以足成王弼尚虚之理。

奈住内住外、就能就所之义疏,已全部失传,不然当可由《易略例》以观其发展之迹。

今幸有唐李通玄于开元七年至十八年(公元719-730年)所著之《华严经大意》等书皆在,其内容即以易象当华严法界,推而上之,可喻《易》与佛教教义之合其来已久,而王注实为其嚆矢。

迨玄宗之迁蜀,蜀地有李鼎祚者,因迎驾进《平胡论》而召为左拾遗。

其人擅《易》,能读当时所剩之汉易,因辑录由汉及当代的易著共三十余家之说以成《周易集解》,于代宗登位(公元762)而上于朝。

其书所集之易注虽亦及王韩之魏晋易,然大半集汉易之说。

于东汉之易注引虞氏易独多。

计全书共集易注二千七百余节,虞氏注约一千三百节,几近二分之一,李氏之重视虞注可见。

然《孔疏》言汉易,仅及有刘、马、郑而未及虞氏,可证其书虽在,早已无人问津。

虞翻(公元170-239年)会稽人生当汉魏之际,五世家传孟氏易,与中原盛传之京氏易、费氏易等,颇有同异。

其地属南方,时属汉末,有总结汉易的地位。

然虞氏之卒,王弼已十四岁,未久而魏易风行,汉易式微。

时代既变,如虞氏之说不可再见。

约百年后范长生(即蜀才)(公元?

一318年)善虞氏易《集解》尚辑有范注二十三节可证。

范在蜀佐李雄时,或能广传其书,宜相隔四百年,唐李鼎祚在蜀尚研读世人不读之书。

《周易集解》以虞氏为主,其有得于孟氏易可知。

迨五代时,唐中叶尚存之各家易注全部散佚,故《周易集解》之辑,又有保存古文献之功。

且成书之时在《孔疏》百余年之后,全书之内容上及魏易百余年前之汉易。

由汉易直继《易经十二篇》之旨,庶可窥见通贯三古之易理。

故李氏此书,犹继往圣之绝学,无他书可与媲美。

奈此书虽成,流传不敌《孔疏》。

终唐之世,于儒林未闻有重视其书者。

今更应进一步理解李鼎祚的思想,其自序曰:“圣人以此洗心,退藏于密。

自然虚室生白,吉祥至止,坐忘遗照,精义入神。

”又曰:“集虞翻荀爽三十余家,刊辅嗣之野文,补康成之逸象,各列名义,共契玄宗。

”此所谓“刊”,所谓“补”,因魏晋以来,仅存郑、王两家。

唐代于《易》虽以王注为主郑注尚在流传唯虞、荀之易注习者绝无仅有。

故李鼎祚重虞荀卦爻变之象,以刊辅嗣扫象之野文,以补康成未取之逸象。

其视《易》玄合一,犹发展虞氏从魏伯阳《周易参同契》之义,内具易象“近取诸身”的养生之道。

且唐代正三教分治之时,唯易理足以合之。

故李氏于序中又说:“原夫权舆三教,钤键九流,实开国承家修身之正术也。

”然则此书之旨,在使玄学合易理以权舆三教,犹改革道教,开创三教合一的新义。

可见唐代有李通玄、李鼎祚二人,实为完成以魏晋易与汉易之理通往佛老之途的代表者。

故唐易之整体观,须以孔疏合诸二李之书而方显。

若《周易集解》之作用,贵能承前以启后,非如孔疏之断代于魏。

然由唐迄今又经千有余年,此书之盛衰与《周易》整体观之变化,仍相呼应。

当唐末五代之乱,儒释道三分之唐易,一变而为统一的宋易。

关键人物有陈抟(公元889?

一989年)作先天象数之图,其次先天卦序,对认识《周易》卦象有划时代的进步。

九、十之数,又能展开讨论先秦已具备的数学原理。

是皆有见于由汉至唐的学术成就,方能抽象而归诸《周易》的象数。

以当时的形势论,佛教《华严经》的法界,因武宗禁佛而化成禅宗五叶的机锋。

玄宗合至赜的汉象,促使产生钟吕学派。

此派学者著有《钟吕传道集》《灵宝毕法》等以创新道教,实于百年间受《周易集解》之影响。

陈抟生当其时,能总结唐易而理通三教。

既生白于虚室,乃以至止之心游刃其间,庶能深味十翼中若干警句,以绘此自然之《易》序。

其象数有邵雍(公元1011-1077年)周敦颐(公元1017-1073年)等传之,实为理学之本。

惟理学之道,虽兼取三教之理而必以排佛老为主,大违陈抟之旨。

小程子(公元1033-1107年)之《易传》,仍据于弼注而不及《系辞》以下五翼。

仅于贵尚虚之整体观,一变而为重伦常之整体观。

此仍未合《周易》三古之时,其失与王弼同。

及南宋朱熹(公元1130-1200年)能集理学大成,于《易》又合陈、邵、周、张、程而一之,庶成宋易之三古,凡陈、邵犹伏羲易,程犹文王易,周、张犹孔子易。

既备三古之时,故宋易足与汉易抗礼。

惜保存在《周易集解》中之汉易文献,宋代学者殊未觉察。

程、朱之间有朱震(公元1072-1138年)者,虽已阅读《周易集解》,然其所著之《汉上易传》,仍以宋易为主而酌取汉易。

朱子门人林至之《易裨传》中,亦述及汉易之法,且知虞氏易“之正”之变。

奈知象而未知象之所指,皆未合以汉观汉之理,对汉易的认识距离甚远。

惟朱子能推原宋易于陈抟,其见甚卓,且从吕祖谦本以分辨二篇、十翼,则三古之时,灿然明白。

晚年注《周易参同契》《阴符经》等,为其思想之归宿。

反身以得汉象,决非偶然。

朱子既卒,程、朱之理学大兴。

宋易以朱子为主,由元、明至清初未变。

清康熙帝敕李光地纂成《周易折中》(公元1715年),为宋易发展之最高峰。

五百余年间,王弼注已为程传所代替,虽存有《周易集解》中之汉易资料,绝无一人能读其书,此又见宋易独盛之情况。

清由雍正而乾降,学风又变。

重朴学考据,可免自我作古之弊。

若宋易之三古,其何以为信史。

故必逆而上推,步步为营,究古籍以核证史实,为朴学之的。

以《周易》论,由魏易王注而及《易经十二篇》,必经汉易。

欲究汉易,仅有《周易集解》中之资料尚在。

故此书成于唐,约经千年而始受重视于清。

故汉易的绵延,不通观较长历史时期的变化,决难说明其内容,亦难喻《周易集解》之重要。

今日有志于学《易》者,仍当以此书入门。

凡清代研究《周易集解》而有成者,择要而言,初创于惠士奇(公元1671-1741年)与惠栋(公元1697-1758年)父子,继有张惠言(公元1761-1802年)之深入研究虞氏易,则于仅存之汉注,略能说明其象。

然于三古之易,赖此汉注而忽乎《易经十二篇》之原文,难免有抱残守阙之感。

即使汉注尚全,亦属汉代四百年之学《易》情况,其何可不及汉后之易学发展。

孙星衍(公元1753-1818年)有见于此,乃继李鼎祚《周易集解》而重辑《周易集解》贵能网罗天下放失之汉唐旧闻而全收王韩易注。

成于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则已合汉易与魏晋易而一之,唯明显有与于二氏之唐宋易仍严斥之。

此孙氏之志,不期而有焦循(公元1763-1820)以《易学三书》足成之。

焦氏以三十七年之功,成书于嘉庆十八年(公元1813年)。

其书之出,有治《易》之独见,庶可当清易而无愧。

总观清代之治《易》,不外汉、宋二途。

治汉治宋者,什九为《周易集解》与《周易折中》所囿。

然知宋易而未知汉易者,有大批清代易著,其内容已不足观。

故乾嘉后之学《易》者,不可不知汉易,如能深研汉易而知其蔽,始可发展《周易》之整体观,此唯焦氏循足以当之。

焦氏者究汉易而重虞氏易,且能直探封象而得其理,则决非张惠言辈所能及。

所著之《易图略》犹伏羲易,《易章句》犹文王易,《易通释》犹孔子易。

由三书以应三古,清室三百年中仅焦氏一人,故足与虞翻、朱熹并立而为汉、宋、清三代的整体易学。

然焦氏之书,必以虞氏易为非,与王弼之扫象,有异曲同工之妙。

而或未究虞氏易,决不能成其《易图略》。

继之衍成《易通释》而结成《易章句》,是犹发展王弼之扫象而扫辞。

扫象者,全然不论乾为马、坤为牛之具体易象。

扫辞者,又全然不顾二篇文字之内容。

故以焦循为代表的清易,实为汉易与魏易之合,为今后发展易学的又一方向。

能识此虞氏易发展成焦氏《易学三书》之原委,庶见《周易集解》有承启之功,而李道平恰当其时。

然李氏仅得惠张之书而能读汉易,其于孙氏、焦氏发展《周易》整体观之创举,或尚未知。

唯有得于《周易集解》,则可断言。

乃于全书之注,逐条疏通之。

其间汉人之注约一千八百节,已为汉易家所注意,此外近千节属魏晋至唐人之注,皆惠张等所忽视者亦为疏通,基本能阐明注者之理。

且所加二百余节“愚案”与百余节“案”,欲使注者之理,以合诸《易经十二篇》之旨,义皆平稳。

故此《纂疏》之成,不仅属汉易,可由之而明唐李鼎祚之思想。

至于汉易所以难读者,因另有文字外之易例,此例于汉代本不待言,然经魏晋易、宋易之独盛,知者已鲜。

惠张等所阐明之汉易,犹说明汉人读《易》之例。

家法不同,即取例不同。

而此书于卷首,能集“诸家说《易》凡例”,计有卦气、消息、爻辰、升降、纳甲、纳十二爻、六亲、八宫卦、纳甲应情、世月、二十四方位十一例,则汉易中孟、京、马、郑、荀、虞之例,主要者已明。

准其例以读其注,确可迎刃而解,故循此以读《周易集解》,殊多便利,此为《纂疏》之价值所在。

然今日读此书者,岂可仅知汉易而已,不可不观其发展之迹,至少宜理解唐李鼎祚之思想。

此点李道平尚未自觉,然已起此作用。

如《疏》原序有曰:“谓《易》足以始三教而管九流,故为开国承家修身之正术也。

“惜未能以唐观唐,并且未理解三教于唐代的内容,此清人未知唐易,与宋人未解汉易之失同。

故善读《周易集解》者,不可仅以汉易之资料视之。

善读此《纂疏》者,又须以唐易读之。

进而合此《纂疏》与孔疏并读,可有万千变化,焦循决不能专美于前,是所有望于循此《纂疏》以研究《周易集解》者。

至于此书之版本,初刊本流行未久而板毁于兵。

王先谦续刊《皇清经解》,虽得其书以未遑考订而置之。

时王编修懿荣奏请以清人所著诸经义疏颁行学官,即以此书为首,故名扬全国。

光绪辛卯(公元1891年)既有三余草堂刻本,又收入湖北丛书。

更有长沙陈宝彝详为考校而成思贤书局本。

今以三余草堂刻本为底本,参校丛书本与陈校本。

于陈校本前,有王先谦序及陈氏之《重校纂疏识略》。

王氏有言:“且序(指《周易集解》序)云’刊辅嗣之野文’,是其意不以王氏为然而甄录及之,窃所未喻。

《纂疏》乃用汉儒易义以释王、韩、孔三家之说,斯惑之甚也。

又其书征引多误,识者用为訾病。

”斯实断章取义,全然未知唐李鼎祚之旨,其见反未及李道平之能以《周易集解》为主。

又陈氏之校,于纠正征引及误字误刻处,颇有可取,惟全本汉注之理以绳此《纂疏》亦未可为是。

故此次标校,每用陈校本改正其误,然不取为底本者,庶可见此书之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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