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筮与义理 —— 春秋易学(《左传》《国语》)的哲学化进程 国学百科 4小时前 编辑 国学之家 取消关注 关注 私信 释放双眼,带上耳机,听听看~! ———————————— 摘要:《左传》《国语》所记载春秋时人应用《周易》筮占或论事的例子,上承上古三代筮法,下启两汉易学,是《易》学研究极具价值的珍贵材料。春秋时期的占筮开始了《易》学哲学化的进程,是《易》学史上义理派学说的滥觞。 关键词:《左传》;《国语》;《周易》;占筮;道德哲学 《四库全书总目》云:“《左传》所记诸占,盖犹太卜遗法。”《左传》《国语》所记载春秋时人应用《周易》筮占或论事的例子,代表了春秋时期的 “易学”。这些筮例,上承上古三代筮法,下启两汉易学,是《易》学研究极具价值的珍贵材料。考察《左传》《国语》记载的筮例,总结春秋时期易学发展的特质,对于研究先秦易学乃至整部易学发展史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把《周易》应用于 “极数知来” 的卜筮,应该是《周易》的原始功用。《周礼・春官》曰:“(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连山》,二曰《归藏》,三曰《周易》,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礼记・曲礼》云:“龟为卜,策为筮。卜筮者,先圣王之所以使民信时日,敬龟神,畏法令也。所以使民决嫌疑,定犹与也。” 班固《汉书・艺文志》亦云:“及秦燔书,而《易》为筮卜之事,传者不绝。”《汉书・儒林传》又云:“《易》为卜筮之书,独不禁。” 宋儒朱熹更明确地认为:“《易》所以难读者,盖《易》本是卜筮之书。今却要就卜筮中推出讲学之道,故成两节工夫。” 又说:“《易》本为卜筮之书,后人以为止于卜筮。至于王弼用老庄解,后人便只认为理,而不认为卜筮,亦非。”(《朱子语类》卷六十六)朱熹站在儒学正统的立场上解说《周易》,反对把《易》学研究仅仅停留在卜筮上,但并不否定《周易》原初的卜筮性质。《左传》一书中记载了十九条运用《周易》的例子,其中的十六条都是用来占测未来的;《国语》记载筮例三条,也都是用于占测祸、福、吉、凶。这说明春秋时期,人们基本上是从占筮的角度来运用《周易》的。然而,在运用《周易》进行占筮的过程中,必然会对《周易》进行新的解说,正是这些新的解说在发展《周易》学说的同时又在消解《周易》原初的品格。 《系辞》云:“《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易》之为书,不仅在于其占筮之用,更在于其深刻的思辨哲学,“是故,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是故‘自天佑之,吉无不利。’”《周易》之所以不同于甲骨卜辞对占问的简单纪录,也不同于一般的卜筮之书,就在于《周易》本身蕴涵的深刻哲理。“我们必须认识到,尽管《周易》的出现是以卜筮为用,但其内容实质却含藏着深刻的哲学意义。”“在占筮过程中,事实上影响人们思想,左右人们行动的关键因素是筮书所表露的哲学内涵。” 从义理的角度对《周易》进行解说,不但符合作《易》者的深意,也是《易》学发展史上的一个历史性转变。 从现存的文献来看,春秋时期的卜筮之官已经开启了后世义理学派的先河,他们不仅以德论《易》,还援《易》以论证,身处春秋末期的孔子更进一步把《易》学发展到 “以德代占” 的历史高度。正如清人皮锡瑞指出:“孔子见当时之人,惑于吉凶祸福,而卜筮之史加以穿凿附会,故演《易》系辞,明义理,切人事,借卜筮以教后人,所谓以神道设教。其所发明者,实即羲、文之义理,而非别有义理;亦非羲、文并无义理,至孔子始言义理也。”(《经学通论》)这些成果成了《易传》思想的直接源泉。 一、春秋时期卜筮地位的衰落 春秋时期,卜筮承袭三代之余波,依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左右着人们的行为。《周易》还在扮演着传达神灵启示的角色,发挥着其 “卜以决疑” 的伟大作用。如《左传・僖公二十五年》记载: 秦伯师于河上,将纳王。狐偃言于晋侯曰:“求诸侯莫如勤王,诸侯信之,且大义也!继文之业,而信宣于诸侯,今为可矣!” 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黄帝战于阪泉’之兆。”…… 公曰:“筮之!” 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亨于天子’之卦,战克而王飨,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为泽以当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复,亦其所也。” 晋侯辞秦师而下。 公元前 652 年,周惠王驾崩,儿子襄王继位。由于襄王的生母早亡,后母惠后总想让自己的亲生儿子大叔(太叔)称王。襄王十六年,惠后、太叔与戎翟里应外合,占领了王都洛邑,襄王逃奔郑国。天子流亡,当时具有霸主地位的秦穆公迅速作出反应,立即把军队开到黄河边,准备护送襄王回朝。眼光敏锐的政治家狐偃看到这是一个提高晋国地位的绝好机会,因此积极建议晋文公 “勤王”,晋文公听了狐偃的建议后心存犹疑,就先让卜偃以龟甲卜一下,得到 “黄帝战于阪泉” 的吉兆,文公还是不放心,再次用蓍草占筮一下,结果演算出的卦为 “《大有》之《睽》”。“之” 是表示变卦的一个术语,“《大有》之《睽》” 即《大有》卦变为《睽》卦。也就是《大有》卦九三爻由阳爻变为阴爻就成为《睽》卦了,按照朱熹《易学启蒙》所归纳出来的占断方法,“一爻变,即以本卦变爻之辞占”。《大有》卦九三爻辞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 故卜偃说这是吉卦,象征晋侯将战胜狄兵并受到周王的晏请,还有比这更大的吉祥吗?更何况从筮得的卦象看,内卦由《大有》卦的乾为天,变《睽》卦的兑为泽,而《大有》卦与《睽》卦的外卦相同,皆为离,离为日,日之在天,垂耀在泽,天子在上说心,在下是逆心,这也正是天子降尊以迎接公侯的卦象,这样还不可以吗?更何况去《睽》卦而单论《大有》卦,其下卦乾为尊,上卦离为卑,也有天子降尊以迎公的意思呵。晋文公听了卜偃的分析,“辞秦师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阳樊。右师围温,左师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叔于温,杀之于隰城。” 后来的结果正如卜偃所言,天子特地宴请了晋文公,尊宠有加;又赐予大片土地,“晋于是始启南阳”,为晋文公的霸业奠定了基础。在这一事件发展的过程中,占卜对于坚定晋文公勤王的决心起到巨大的催化作用。 由以上所举的例子可以看出,占卜在春秋人们的生活中仍占有一定的地位。然而受着礼崩乐坏的巨大潮流的冲击,人们在思想上开始对神灵表示了怀疑,卜筮文化已经悄悄走下了神圣的殿堂,其对社会生活不容置疑的 “神圣” 权威淡化了,人们对占卜的结果也不再言听计从了,或用理性的思维,或依自己喜恶之情,做出选择。特别是遇到那种与自己意愿想违背的占卜结果时,许多人都选择听从 “人” 而不再听从 “神” 了。 因此,在春秋时期,违背占卜之言的例子已经经常出现的事情了。如《左传・襄公二十五年》记载: 棠公死,偃御武子以吊焉,见棠姜而美之…… 武子筮之,遇《困》之《大过》,史皆曰:“吉”。示陈文子,文子曰:“夫从风,风陨妻,不可娶也!且其繇曰:‘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困于石’,往不济也;‘据于蒺藜’,所恃伤也;‘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无所归也。” 崔子曰:“嫠也何害!先夫当之矣!” 遂取之。 齐棠公死了,崔武子前去吊丧,他看到齐棠公的遗孀棠姜很美,要取棠姜。然而,崔武子与棠姜同为姜姓,按照古代的礼仪,同姓是不能嫁娶的,因为 “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所以遭到东郭偃的极力发对。崔武子就想借助占卜为自己寻求借口,就用《周易》占了一卦,遇到《困》卦六三爻变,而成为《大过》卦。史官们为了奉承崔武子,都说这是吉卦。给陈文子看,因为筮得卦为《困》卦六三爻变,这样,《困》卦内卦就由坎变为巽,在《说卦》中,坎为中男,坎变巽,巽为风,故陈文子说:“夫从风。”,巽又为长女,内卦位置在下,所以文子又说 “风陨妻”,据此卦象,文子认为:“不可娶也!” 他又进一步引证《困》卦六三爻辞 “困于石,据于蒺藜,入于其宫,不见其妻,凶”。并一一讲解这段爻辞,说明不可娶棠姜的道理。但崔武子决意迎娶棠姜,不听陈文子的论断,说:“一个无夫之妇能有何害!这些凶险她原先的男人都承担了!” 于是娶了棠姜。崔武子最后听从了自己的欲望,而不再理会卜筮之言了。 总之,在春秋时期,卜筮的权威地位受到了人类理性与性情的挑战,卜筮的地位日渐衰落,以至于如《史记・日者列传》所记载的宋忠、贾谊之言曰:“…… 夫卜筮者,世俗之所践简也。” 如果《周易》不能积极面对这一尴尬的处境进而提升自身的品格,那么他的命运也许就会跟《连山》、《归藏》一样,淹没在历史的尘埃中,然而《周易》终究以其独特的思想内涵,一跃而为群经之首,流传千古,影响巨大。这不能不归功于春秋战国时期理性精神的崛起以及 “德” 的被重新审视,这为《周易》的哲理化提供了历史契机。 二、《周易》理性精神的彰显 如前所述,把 “德” 的观念引进对 “卜筮” 的解说之中,是《周易》哲理化进程的历史契机。对 “德” 的重视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鲜明特征。“德” 的观念在我国起源很早。牧野一战把 “我生不有命在天”(《尚书・西伯戡黎》)的商纣王朝推进了历史的深渊。新建立起来的西周政权,敬畏地总结历史的深刻教训,提出了 “敬德保民”,“以德配天” 的进步思想,揭开了人文精神发展的序幕。《尚书・召浩》写道: 吾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 惟不知厥德,乃早坠厥命。…… 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尚书・蔡仲之命》)正是他们反思历史总结出来的宝贵精神。 降至春秋时期,随着王室的衰微,礼崩乐坏的历史大潮流冲击着社会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神权观念随之动摇,笼罩在人们心灵上空的神性淡化了,人们掌握自己命运的渴望在蓬勃发展,人的理性精神渐渐从蒙昧中觉醒过来。一股蔑视神权、重民轻神的思潮正在兴起。出现了 “夫民,神之主也。是以圣王先成民而后致力于鬼神。”(《左传・桓公六年》)“国将兴,听于民;将亡,听于神。神,聪明正自而壹者也,依人而行。”(《左传・庄公三十二年》)的大胆观点。周内史叔兴更进一步说:“是阴阳之事,非吉凶所生也,吉凶由人”。(《左传・僖公十六年》)闵子马也说:“福祸无门,唯人自召”(《左传・襄公二十三年》)。这一历史契机,是中国哲学的伟大开端。 (一)春秋卜筮与义理说的滥觞 如前所述,这股理性思潮势必对卜筮文化造成巨大的冲击,郑国的子产就说:“天道远,人道迩,非所及也,何以知之。”(《左传・昭公十八年》)在考察 “天之道” 与 “民之故” 这一关系的时候,“人事” 的重要性受到了重视,作为人类行为最重要的特征之一的 “德”,成了探测 “天意” 的重要因素。《左传》的记载为我们保存了珍贵的材料。《左传・襄公九年》记载道: 穆姜薨于东宫。始往而筮之,遇《艮》之八。史曰:“是谓《艮》之《随》。随,其出也。君必速出!” 姜曰:“亡!是于《周易》曰:‘随,元、亨、利、贞,无咎。’元,体之长也;亨,嘉之会也;利,义之和也;贞,事之干也。体仁足以长人,嘉会足以合礼,利物足以合义,贞固足以干事。然,故不可诬也,是以虽随无咎。今我妇人,而与于乱。固在下位,而有不仁,不可谓元。不靖国家,不可谓亨。作而害身,不可谓利。弃位而姣,不可谓贞。有四德者,随而无咎。我皆无之,岂随也哉?我则取恶,能无咎乎?必死于此,弗得出矣。” 穆姜是鲁宣公的妻子、成公的母亲,但却与大夫叔孙侨如私通。成公十六年,叔孙侨如和穆姜谋划废成公、兼并孟孙氏和季孙氏,结果阴谋失败,侨如逃奔齐国,穆姜被迁往东宫。刚往东宫的时候用《周易》占筮了一卦,筮的结果为遇到《艮》卦,初爻、第四及第五爻皆由阴变阳,第三爻和上爻由阳变阴,经过这五个爻变,于是变成了《随》卦。朱熹于《易学启蒙》中说到 “五爻变,则以之卦不变爻占。” 在此次占筮的结果,之卦(《随》卦)的不变爻为六二爻,但穆姜和史官都没有用随卦六二爻辞解释。史官从《随》卦卦名来推论,《周易・杂卦传》:“随,无故也。”“无故” 是没有了故处,所以穆姜当然会离开 “故处”(东宫),据此说 “随,其出也。君必速出!” 的好结果。但是穆姜的看法却与他不同,她先举出《随》卦的卦辞 “元亨利贞,无咎。” 再说明虽然由此卦卦辞推论出所占为吉,但因为她没有《随》卦卦辞说的 “元、亨、利、贞” 四德,所以仍然无法改变她的命运。这里,她对 “元亨利贞” 作了新的诠释,以仁德为元,以礼德为亨,以义德为利,以干事为贞,这是从道德伦理的角度,解释占辞的吉凶,穆姜以为这四种德性她一样也没有,从而推断出 “必死于此” 的后果。突出了以德解《易》的特征。尚秉和先生曰:“穆姜述四德,既已曰‘然故不可诬也’谓此古《易》说可信也。” 又如《昭公十二年》记载: 南蒯之将叛也,…… 南蒯枚筮之,遇《坤》之《比》,曰:“黄裳,元吉”,以为大吉也。示子服惠伯,曰:“即欲有事,何如?” 惠伯曰:“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此三者弗当。且夫《易》,不可以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 鲁国大夫季平子的费邑宰南蒯打算叛乱,以投降齐国,事先筮了一卦。筮的结果为遇到《坤》卦,第五爻由阴变阳,便成《比》卦。根据朱熹总结的筮法,从本卦(《坤》卦)所变之爻(六五的爻辞)来论断吉凶:《坤・六五》:“黄裳,元吉。” 所以南蒯在占筮后,便引用 “黄裳,元吉”,认为叛变这件事是大吉的。又拿来请教惠伯,惠伯问:你要做何事?南蒯含糊其辞。子服惠伯就说:他从学《易》的经验中领悟到,《易》书只能用来占问符合道德的事,不能用来占问坏事,也就是说只有在 “忠”、“信”、“恭”、“善” 的前提下,筮得此卦此爻,才能获得大吉的结果,否则即使筮得吉卦结果也是不好的。 从《坤・六五》的爻辞观之,“黄裳” 为《坤・六五》之象。“黄” 是地色,也是中央之色。坤为地,六五居中故为黄。裳为下服,又有饰佩掩盖在外,而坤卑正和此相似,故为裳,由此表现出内在、原有的美。“元吉” 为六五之占。元为大为始,“元吉” 是本来就是大吉大利的意思。子服惠伯接着说 “黄,中之色也”、“中美能黄”,占者的心中如果没有忠的美德,就承当不起黄的美色;“裳,下之饰也”、“下美则裳”,上衣象君,下裳象臣,如果占者为人臣,不具有恭顺卑下的美德,那就当不起裳的美饰;又 “元,善之长也”、“上美为元”,如占者为不善之事,那就违背了以元为善的含义。所以子服惠伯认为只有忠、信、美三美具备,才有资格占筮。但南蒯无忠信之德,故其筮虽吉,举事必败。后南蒯果然失败。 这种以德解《易》的思想,随着《周易》的哲理化而得到加强。明代大思想家张载《正蒙・大易篇》第十四明确地说:“《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故撰德于卦,虽爻有小大,及系辞其爻,必谕之以君子之义。” 清人王夫之更进一步说:“《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然非张子之创说也。礼,筮人之问筮者曰,义与?志与?义则筮,志则否。文王、周公之彝训,垂于筮氏之官守且然,而况君子之有为有行而就天化以尽人道哉。” 又说:“《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君子之谋于《易》,非欲知吉凶而已,所以知忧知惧而知所择执也。” 顾炎武也说:“卜筮者,先王以教人去利怀仁义也”(《日知录》卷一)。 (二)善为《易》者不占 ——《周易》哲理化的进一步提升 《荀子・大略篇》云:“善为《易》者不占”,也就是说善于研读《周易》的学者,不是把《周易》用于占筮,而是把《周易》用于修养自己的品德。正如《论语・述而》记载孔子所言:“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以《易》为 “寡过” 之书,这是对此前《易》学研究的一大发展,更是《易传》以及后来《易》学哲学的开端。提出这一思想的是孔子,孔子的《易》说除了见于《易传》外,在《论语》、《礼记》中也保存了一些。另外,马王堆帛书《要》、《二三子》等篇更为我们保留了珍贵的资料。孔子的这一思想的出现也不是凭空而起,在孔子之前,这种思想已经有了滥觞。那就是不假卜筮而直接引《易》以论证说理。 “神道设教” 的占筮所扮演的沟通天人的神圣角色提升了《周易》的权威,又因为《周易》本身就是人类智慧的总结,其中蕴涵着深刻的哲理,因此春秋时期的人们时时引以论证,援以说理。《周易》作为占筮之书的原始身份淡化了,作为经典的意味凸现了出来。 据《左传》记载,最早引证《周易》论事的是王子伯廖,《左传・宣公六年》载: 郑公子曼满与王子伯瘳语为卿,伯廖告人曰:“无德而贪,其在《周易》《丰》之《离》,弗过之矣!” 间一岁,郑人杀之。 这是首例直接以《周易》之卦爻辞说理,乃取之以意,不待于筮,已善 “玩辞”。这里,伯廖说 “《丰》之《离》”,是指《丰》卦上六爻由阴变阳,这样就变成《离》卦。《丰》卦上六爻辞为:“丰其屋,蔀其家,窥其户,阒其无人,三岁不觌,凶。” 杜注认为王子伯廖是 “义取无德而大其屋,不过三岁,必灭亡”。“弗过之矣!” 杜注认为就是 “不过三年”。又据《汉书・五行志中之上》颜师古注,间一岁者,中间隔一岁之谓。连前带后,则历时三年。此结果虽暗合卦爻辞的内容,然而,其过程却与卜筮无涉。 又如《僖公十五年》载: 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史苏占之,曰:“不吉。……” 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从史苏之占,吾不及此夫!” 韩简侍,曰:“龟,象也;筮,数也。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诗》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僔僔憎,职竞由人。’” 当初,秦国希望通过政治婚姻与当时的大国晋国搞好外交关系,就主动向晋国求婚。献公要把女儿伯姬嫁给秦穆公,命史苏占筮吉凶。结果筮得《归妹》卦,上爻由阴变阳,变成《睽》卦,史苏认为不吉。但晋献公还是把女儿伯姬嫁给了秦穆公。后来秦晋战于韩原,晋国大败,晋惠公被俘虏到秦国。这时晋惠公才想起了当年史苏的占筮来,满脑悔恨地说,如果当年他父王献公听从史苏的话,他也不至于沦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啊!当时刚好在旁边的韩简就说:“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 就是说,“先君之败德非数所生”(杜注),即使听从了史苏的占筮,结果还是会这样。为什么呢?因为你现在的境地是先君(其实也包括惠公本人)“败德” 的必然结果!并引《诗》论证。那么他们的 “败德” 是什么呢?这还得从秦晋当时的外交关系说起。 春秋时期,我国正处于诸侯割据的状态。黄河上下,大江南北,分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诸侯国。这些诸侯国互相征伐,争夺霸权,采取各种手段来维护各自的利益。当时,秦、晋是两个相邻的国家,秦国地处今甘肃东部和陕西中部地区,在戎狄中逐渐发展壮大。而当时的晋国已经是中原的强国。两国既相争夺,又相利用,政治婚姻成了当时很重要的一种外交手段。秦穆公为了实现霸业,主动与晋国结好,向晋国求婚。晋献公于公元前 654 年将其女儿伯姬嫁给了秦穆公。 此前,晋献公五年(前 672 年),晋国兴兵攻打骊戎,这场战争的最大结果就是带回了骊姬姐妹,晋献公贪图美色,不顾大臣们的反对,立骊姬为夫人。后来,骊姬生了个儿子,为争夺王位,骊姬设计逼死了太子申生。晋献公的两个儿子夷吾和重耳分别逃往他国避难。晋献公死后,夷吾(即后来的晋惠公)许以割让河东五城作为条件,得到了秦穆公的支持,顺利继承了王位,称为晋惠公。即位后,他不仅不履行与秦国的献城承诺,而且三番五次挑衅秦国边境。公元前 647 年,晋国发生饥荒,晋惠公派人向秦国求救,秦国不计前嫌提供援助。可是事后晋惠公并未感恩图报。两年后,秦国发生旱灾,向晋国求助,晋国不仅不给予援助,反而发动大军进攻秦国。秦穆公派军进行反击,大败晋军于韩原,晋惠公被俘,带回秦国。晋国被迫割让河东五城归秦,同时晋惠公以太子圉入秦为人质才得以脱身回国。 在这一段简单的叙述中,晋献公、晋惠公的 “败德” 已是昭然若揭了。生当其时的韩简对此肯定感触得更为深切,“先君之败德,及可数乎?史苏是占,勿从何益” 就是韩简基于晋献公、晋惠公的道德现实而做出的深刻论断。 除此之外,引用《周易》进行论证的尚有《宣公十二年》晋国知庄子引用《周易》说明彘子违反军队纪律必然失败而遭祸;《襄二十八年》子大叔预言 “不修其政德,而贪昧于诸侯,以逞其愿” 的 “楚子将死矣!”《昭公三十二年》史墨论 “公薨乾侯” 曰 “《易》卦,雷乘《乾》曰《大壮》,天之道也。” 尚秉和先生曾对这些筮例进行论说,谓 “古人之于《易》学,精熟如此,可随事取占,不必布蓍也”,此论虽的,但尚氏在感叹 “神乎技矣” 的同时或许忽略了一个重要问题:此数例实际上是 “把《易经》与卜筮过程进行分离,把《易经》作为直接阅读的文本。《易经》在这个历史过程中被经典化,最终完成了它的彻底的文本化,为‘文本 — 解释’的纯粹精神活动开辟了道路。” 并且在某种程度上也说明宗周社会信仰的淡化和理性精神的发展。这种不依《易》筮,而以德论的思想,是孔子《易》学思想的滥觞。 《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晚而喜《易》,…… 读《易》韦编三绝。曰:‘假我数年,若是,我于《易》则彬彬矣’”;《汉书・儒林传》承袭司马迁之说,称孔子 “盖晚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马王堆出土的帛书《要》篇更明确的:“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橐。” 正如《要篇》文中记载孔子的话说:“予非安其用也,予乐〔其辞也。赐,汝何〕尤于此乎!” 孔子老而好《易》,乃是因为《周易》本身所具有的哲理。 《论语・子路》记载: 子曰:“南人有言曰‘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善夫!‘不恒其德、或承之羞。’” 子曰:“不占而已。”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 是《周易・恒》卦的九三爻辞,孔子以南国人所说的 “人而无恒,不可以作巫医” 这句话来解释《周易》恒卦九三的爻辞 “不恒其德、或承之羞”,强调了卦爻辞的道德修养意义。这正如《坤》卦的《文言传》所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而 “不占而已” 这句话更为精炼的反映出孔子《易》学的基本原则,他认为善于治《易》者,不是用《易》于占筮,而是用《易》来指导生活,提高人类的道德品质。《礼记・经解》也记载孔子的话说:“洁净精微,《易》教也。……《易》之失,贼。洁净精微而不贼,则深于《易》者也。”“洁净精微” 是对《周易》哲学品格的精确概述。 孔子的这些言论说明:在春秋时代,《周易》开始渐渐由占筮朝着道德哲理化的方向演进,这对后世《易》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观其德义”,即探讨《周易》中的 “天之道” 和 “民之故” 成了后世《易》学的主要内容。孔子的这一《易》学思想,将易学研究导入了哲学的领域,开创了儒门解《易》的传统。《易传》的出现,完成了《周易》从卜筮到哲理化的创造性转化,在《易》学史上具有重大的意义。 考察《左传》、《国语》所载筮例,占筮者已出现了 “吉凶由人” 的道德伦理观念,原本以占筮为主的《周易》,随着当时政治、经济、文化思潮的发展,逐渐摆脱宗教迷信的色彩,成为一部凝聚古人丰富智慧的哲理著作。特别是孔子的出现,进一步把《周易》引入了哲学的殿堂。《周易》从卜筮之书转向哲学著作,原本以卜筮为主的迷信色彩减弱了,占筮成了它的外在形式,以此阐明人生经验和道德修养的哲学思想,才是《周易》这本书的灵魂所在。由此可看出《周易》在春秋时期的哲理化历程。 (转自《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9年第1期;信息来源:东亚易学;肖满省:福建师范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 相关文章: 心理学八大定律——人性的哲思都在这里 《救荒本草》是什么书,什么朝代的人撰写的? 张仲景的《伤寒论》和《伤寒杂病论》的区别在哪? 赖布衣是谁?赖布衣生平的故事及作品有哪些? 给TA打赏 共{{data.count}}人 人已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