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秉和:左传、国语易象释(筮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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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秉和:左传、国语易象释(筮例全) 《易》之为书,以象为本,故《说卦》专言象以揭其纲。

《九家》逸象、孟氏逸象一再引其绪。

而象学宏深博大之义,唯《 系辞 》能发挥之。

《系辞》云:“《易》者象也。

”“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

”“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故谓之象”。

“象也者,像此者也。”按像此者,不惟万物像之,即万事亦无不像之,《说卦》所言,乾健坤顺诸事是也。

故又曰“象事知器”。又曰“立象以尽意”。

盖天下万物万事之意,无不包涵于《易》象之中,故能尽意。

此言立象之本也。所本维何?

本于仰观俯察也。又曰“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

夫日观象系辞,则今之《易》辞,固皆古圣人瞪目注视卦象而为者也。

《易》之卦爻辞,既由象而生,后之人释卦爻辞,而欲离象,其不能识卦爻辞为何物,不待智者而决矣。

朱子云:“先见象数,方说得理,不然事无实证,虚理易差”。

惜哉此种定识,在其晚年,于其《 本义 》无补也。

《系辞》又云:“八卦以象告”。

辞而吉,非系辞者命其吉也;辞而凶,亦非系辞者命其凶也。

皆象所告,不得不然也。

又有上句吉,下句忽凶;上句方说甲,下句忽说乙。

此尤非系辞者语无伦次如是也,亦《易》象所告,不得不然也。

设使系辞者,专务怪奇,而不观象,不有类颠狂乎?

《易》安得与他经并列,使孔圣学之终身乎?

朱子云:“古圣王以《诗》、《书》、《礼》、《乐》教世,而不及《易》,看来别是一个道理,某枉费许多年工夫。

”此等彻悟,此等认识,为二千年以来所未有,且不自护其非,真不欺之大儒也。

而后之解《易》者,其观察往往与他经同,胡能合乎?

盖《易》之为学,至王弼为一转关,王弼以前注《易》者,无不言象。

而焦氏《易林》,则无一字不从象生,且于《易》用正象用覆象、伏象之法,无不依样揭出。

虽不明注《易》,愚以为能注《易》者,莫详于焦氏也。

再溯之春秋人言《易》者,亦无一字不根于象,且于《易》用正用互用覆之法,亦无不依样揭出,而以《谦》为谗、为有言。

于是《周易》正覆象并用之妙,为二千年人所误解者,遂划然冰释,开易林神妙之门,处处取法。

自王弼扫象,避难就易,学者喜之,其道大行,渐不识《易》为何物,至有宋演为空谈,而《易》遂亡矣。

故夫自王弼以来,无论其谈老庄,言王道,说圣功,不以象解《易》者,皆与《系辞》背驰者也。

其唐之李鼎祚,宋之朱汉上、吴草庐,明之来矣鲜,及清之讲汉《易》者,无论其详略深浅,皆能认识《易》象,语不离宗,与《系辞》所言之大本大源相合者也。

此其大略也。其汉人《易》象注释之者,有李道平之《周易集解疏》。

焦氏《易林》愚曾注之。

其春秋人谈《易》象者,尽在《左氏》、 《国语》 ,恨其注不能解,或解之而误,拙辑《焦氏易诂》,曾略及之,而不全,兹再以次注之,以为象学之助。

一、筮公子完生 庄二十二年,陈公子完奔齐。

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侯者,使筮之,遇《观》䷓之《否》䷋。

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 《观》六四动,故取六四爻词以为占,左氏恒例也。

坤为国,互艮为观、为光,故日观国之光。

巽为利、为宾客,乾为王,故日利用宾于王。

艮为观、为光象皆失传,详《焦氏易诂》。

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

非此其身,在其子孙。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

遇卦为贞,贞我。之卦为悔,悔彼。

故遇卦之坤为陈国,之卦之坤为异国。

而之卦有乾,乾为大为君,故知其将代陈有国。

坤为身,非此其身者,言所应不在遇卦。

艮为子孙,在其子孙者,言所应在之卦也。

乾为远、为大明,故曰耀,乾在之卦,故曰自他。

坤土也,巽风也,乾天也。

风为天、于土上,山也。

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居土上,故日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巽变乾,故曰风为天。

在坤上,故日于土上。遇卦三五,之卦二四,皆互艮,故日山。

巽为木,故曰材。之卦乾在上,故日照之以天光。

乾为王,巽之乾,故有朝王之象。

庭实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日利用宾于王。

艮为庭,庭实者,言诸侯朝王,贡献品物,陈列于王庭也。

坤为品物,与艮连,故日庭实。

旅众也。《诗·小雅》“旅力方刚”。

《毛传》:“旅,众”。

又《书·牧誓》“亚旅”。

《传》亦训旅为众。旅百者,言庭实众多也。

坤为众,为百,为帛,乾为玉,艮手,故日奉之以玉帛。

《否》上天下地,故日天地之美具。

犹有观焉,故日其在后乎。

此下杜注孔疏,皆不能释其义,而误测。

犹有观者,言之卦初至五,仍风地观,故曰犹有观。

其在后者,言所应在之卦也。

风行而著于土,故曰其在异国乎。

遇卦有坤,之卦仍有坤,坤为国,贞我悔彼,故之卦之坤为异国。

若在异国,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后也。

巽为齐,故为姜。犹震为周,亦为姬也。

艮为山岳。因遇卦之卦皆有巽,故决其在姜姓之国,又皆有艮岳象,为姜所自出,故益知其为姜也。

山岳则配天。物莫能两大,陈衰此其昌乎。

艮与乾连,故曰山岳配天。

坤为国,遇卦之坤陈国也,之卦之坤异国也。

乾为大,之卦有乾,而遇卦无乾,故日物莫能两大。

而遇卦上为巽,巽陨落,故曰陈衰。

之卦上乾,乾为大为昌,故日此昌。

后之人昌言《易》理,而惮于观象,于是诧此筮为神异者有之,谓左氏事后造作此筮者有之。

岂知周史所谈,皆卦象所明示,彼不过观象深,用象熟,故有此彻悟耳。

岂有其他技巧哉!自野文出,象学隐,哆口空谈,以辅嗣伊川为宗主,岂知皆避难就易之一念误之也。

观左氏所谈,可恍然矣。

按此筮为言互卦之祖。

但互艮杜注知之,之卦互巽,即不详,故误解犹有观三字。

此句既误解,于是陈衰此昌,卦象所明示者,遂不能察知其所以然之故,而哆口谈空者,遂妄疑之矣。

又为五字互之祖。《否》初至五仍为《观》,故曰犹有观。

后儒谓一卦互八卦,观此其例亦创于左氏也。

二、筮毕万仕晋 闵元年。

初,毕万筮仕于晋,遇《屯》䷂之《比》䷇。

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

其必蕃昌。 按杜注云:“屯险难,所以为坚固。

比亲密,所以得入。”皆浮泛,于卦象不切。

屯固者,因初至五,正反皆艮,艮为坚,故日固。

即《坎·彖传》云:“天险不可升,地险丘陵。

王公设险,以守其国。”其义亦在坎中爻之正覆艮,故曰丘陵。

坎二至五,与屯初至五同也。

比入者,言阳入居坤五。

五尊位,入居之,故下云蕃昌。

杜注言亲密所以得入,谁入乎?

诂太疏矣。 震为土,车从马,足居之。

兄长之,母覆之,众归之。

震变坤,故日为土,故日从马。

震为足、为兄、为长子,坤为母、为众,震为归。

此六句杜注皆当。惟《屯》为遇卦,遇卦贞也,贞为我、见在也。

比为之卦,之卦悔也,悔为后来。

以见在之兄长,变而为众归母覆之象,而坤为土地,则后此之有国,可断言也。

六体不易,合而能固,安而能杀,公侯之卦也。

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

此下杜注皆误。坎数六,遇卦之卦皆有坎,居五位,故日六体不易。

杜注谓六体,指上六义,非也。

上六义何谓不易乎?不易者,坎始终不变也。

坎为合,合而能固,谓屯也。

坤为安为杀,安而能杀,谓比也。

杜注谓震为杀。震为武则《国语》有明文,为杀则无此《易》象也。

孔疏引 《左传》 昭二十五年,子太叔对赵简子云:“为刑罚威狱,以类其震曜杀戮。

”据是谓震为杀戮。岂知子太叔乃论礼之言,非谓震有杀戮之象。

震曜杀戮,平列二义,胡得即以震为杀乎?

益支离矣。震为公为诸侯,故日公侯之卦。

震变坤,坤为国,则诸侯有国之象也,故曰公侯之子孙,必复其始。

震为复、为子,艮为孙,公侯之子孙者,以万为毕公高之后。

复始者,言又将为公侯。

此皆据之卦而推及其后,与周史据之卦《否》,推公子完之于齐,一理也。

稍明卦象者,皆足知之。

稍知贞悔之义者,皆能断之。

乃野文家不知卦象,如耳提面命,而总疑其造作也,如之何哉?

三、筮季友生 闵二年。

成季之将生,筮之,遇《大有》䷍之《乾》䷀。

日:“同复于父,敬如君所。

”及生,有文在其手,日友,遂以命之。

按《大有》之《乾》,是离变乾也。

乾为君为父,故曰同于父,敬如君。

此杜注之所释也。而传文复曰“所”日“复”何哉?

所者位也,复者复其君父之位也。

因乾位南,离亦位南,故人之敬离位,同于乾位也。

乾若不在南,但言敬如君可矣,胡言所乎?

此先天乾南之确证,为《易林》之所本。

彼夫不承认乾南者,于“所”字如何释乎?

况九家及荀爽,皆言乾舍于离,如何能灭其证?

清惠栋谓荀爽用鬼《易》,以《乾》归合离为解。

夫京房所谓鬼《易》,于乾南何涉?

又《乾》之归魂为《大有》,而荀所注者为《同人》于《乾》归何涉?

乃惠氏若一言鬼《易》,言归魂,学者即茫然不解为何物,便可灭此先天之确证,亦徒自形其误耳。

四、秦筮与晋战 僖公十五年。

秦伯伐晋,卜徒父筮之,吉。

涉河,侯车败,诘之,对曰:“乃大吉也。

三败必获晋君。其卦遇《蛊》䷑,日‘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

’夫狐蛊必其君也。”’ 按《蛊》互震,震为千为车,故日千乘。

震为奔驰,数三,故日三去。

去者驱也。《诗·小雅》“风雨攸除,鸟鼠攸去,君子攸芋。

(音吁)”去读为驱,与除芋韵。

去者,即驱除鸟鼠也。又《易·比》九五“王用三驱。

”此三去即三驱,皆言田猎。

且“驱”与“余”“狐”为韵,与《诗》同。

若作去,即不协。古经籍通用之字,如此者正多,不足异也。

顾氏炎武,引卲氏说,谓去即算法之除,恐不然也。

艮为狐,阳卦故曰雄狐。

艮为拘系,故日获。蛊者败也,坏也,《左传》昭元年,“女惑男,风落山,谓之蛊。

”夫女惑男使男病,风落山使山败,二者皆败坏之义。

今狐既被获而败坏,故日狐蛊。

然曰必其君者何也?三至四震为君,上艮为覆震,震君既覆,故知所获者必其君。

此句为自来注疏家所不能解,岂知《易》象固明白易见也!

自震君象失传,于是《归妹》六五之君,《小过》六二之君,及此皆不能解。

自覆象失传,于是以兑为覆巽,如《大过》九五之杨,以震为覆艮,如重门系柝之取诸《豫》,人知之;至象覆即于覆取义,如《蒙》之《彖词》,《困》之“有言不信”。

《中孚》之“鹤鸣”“子和”、“或鼓或罢”、“或泣或歌”等《易》词,遂都不知其所谓矣。

《易》既不解,《左传》与焦氏《易林》模《易》之辞,遂都不解。

《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

岁云秋矣,我落其实,而取其材。

实落材亡,不败何待! 此处杜注仍不免疏。

岁云秋矣者,以兑为秋,仍取卦象,非泛言也。

杜注谓周九月,即夏七月孟秋也,而不言兑。

又《易林》以震为岁,岁亦卦象。

艮为果窳,故日实。震艮皆为木,故日材。

巽陨落,故日实落材亡。

实与材皆在悔,落之取之者在贞,故我胜彼也。

周时筮人三《易》并占,此卦六爻皆静,尽七八也。

《周易》占九六,《归》、《连》占七八,疑“千乘三去”,为二《易》之词。

至《易》象则三《易》尽同,非《归》、《连》一《易》象,《周易》又一《易》象也。

孔疏谓此筮了无《周易》片意,又谓筮者若引《周易》,则其事可推。

岂知此筮,无一字不从象生。

杜征南承扫象之后,艮狐震君诸象,即已不知,至唐而象学几尽失,益茫昧矣,此李鼎祚所以有野文之叹也。

学者苟能观象乎,必知左氏筮案,皆平易近人,无一神奇之语。

其诧为神奇者,皆野文家之见,不知词从象生也。

五、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 《左传》僖十五年。

初,晋献公筮嫁伯姬于秦,遇《归妹》䷵之《睽》䷥。

史苏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无嬴也。

女承筐,亦无贶也。’ 此《归妹》上六爻辞,杜注大致得之,而用象稍误。

震筐之象,除《易林》外,独虞翻知之,杜征南不知也。

又震为周、为竹、为苇,故亦为虚。

女承筐无实,震虚故也。

震虚之象,只《易林》知之,并虞翻亦不知矣。

不知而用卦变,强命四爻变成坤,为虚,以解无实。

若杜注,则只以上六无应为说,益浮泛矣。

查此爻,自来注家说之,所以不能透彻者,以不知《易》之恒例,爻在此,而所系之词,往往在应。

应爻有应予,固以有应予取义;应爻无应予,即以无应予取义。

又《易》之恒例,象伏即于伏取义。

敢本此义,为重说之。 震为士,上六应在三,三兑,兑为羊,又为斧,故曰封羊。

坎为血,盒血也,坎伏,故曰无盲。

昔贤以三至五,明有坎象,如何曰无?

故无血二字,永不得解。

岂知经用伏坎,三为离主爻,即为坎主爻,离见坎伏,故日无血。

三与上为正应,故取伏坎。

若互坎,则与上无涉也。

兑为女,震为筐,筐在女上,故日承筐。

无贶即无实,《小象》曰:“承虚筐也。

”即以震为虚,震虚故筐空。

又震变离,离虚益空。上句言上求三,三无应,故无盖;此句言三求上,上无应,故无贶。

象如此也。 西邻责言,不可偿也。

《归妹》之《睽》,犹无相也。

此二句杜注皆无当。兑为西,互离为邻,故曰西邻。

兑为口,口向上,故曰责言。

《说文》“责,求也。”震为言,变离言败,故不可偿。

《归妹》之《睽》,《睽》上九曰“睽孤”,孤则无相。

相,助也。之卦亦占动爻,左氏恒例也。

震之离,亦离之震,为雷、为火、为嬴败姬。

车说其软,火焚其旗,不利行师,败于宗丘。

前四句杜注得之,惟不知姬、嬴象。

按震为周,周姬姓,故亦为姬,犹巽为齐,亦为姜也,详前筮公子完生。

兑西,故为秦,秦嬴姓,故亦为嬴,为嬴败姬者,兑如故,而震象毁,故曰败姬。

后四句杜注皆误。车说其蝮者,震为车为物。

震为车,见闵元年传,人尚知之。

为转,则自东汉迄今无知者。

孔疏引《子夏传》云,骏车下伏兔,今人谓之车屐。

夫震为履屐,又屐在箱下,俨然足形。

则辕为震象,似《子夏传》已知。

但《子夏传》久亡,孔疏引只数语,传是否即以蝮为震象,疏未明言。

然由车屐二字,而《左传》得解。

凡《易》之言叛者,皆得解。

则古注之可珍,为何如也!

震变离,车毁,故白说较。

转说,则箱与轴分离,车不能行。

震为旗,见焦氏《易林》盖旗之翻动飞舞,惟震能象之。

详《焦氏易诂》。而清何楷以坎曳为旗,于以见象学之宏深,不易识也。

震为旗,旗变火,故曰火焚旗。

震为征伐,故为行师。震毁,故不利行师。

震为主,故为宗,为陵,故为丘。

宗丘犹宗国也。震为木,火所自出,今火还害之,故知不利于晋,仍为嬴败姬之旨也。

归妹睽孤,寇张之弧。

侄其从姑,六年其逋。逃归其国,而弃其家,明年其死于高梁之虚。

首二句,《睽》上九爻辞。

兑为侄,侄兄弟之女也。

古之贵族,嫁女必以侄娣从是也。

震为从,伏巽为母,故曰姑。

杜注以震为姑,震无此象也。

焦氏《易林》每以震为年,震主爻互坎,坎数六,故日六年。

坎为隐伏,故曰逋逃。坤为国,言九四隐伏于坤中,犹《讼》九二之入渊也。

艮为家,艮伏兑见,故曰弃家。

震为年,变离,故日明年。

伏巽为高,艮为梁为虚,故曰高梁之虚。

坎为棺椁,故日死。棺椁象见《三国志·管辂传》。

总之此爻辞自来不得解者,以象之失传者太多也。

嬴象,姬象,骏象,旗象,巽母象,自东汉迄宋,只朱汉上知一巽母象,余尽遗失。

故夫毛西河、李刚主、何楷、顾复诸巨儒,迭为讲明,乃愈讲愈晦。

赖有焦氏《易林》,失传之象,一一复出耳。

不然乌从索解哉! 六、晋筮与楚战 成公十六年。

晋楚遇于鄢陵。公(晋侯)筮之,史曰:“吉,其卦遇《复》 ䷗, 曰‘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

’国蹙王伤,不败何待?

”吕锜射共王,(楚王)中目,楚宵遁。

按此为《左传》乾南之证。

杜注只知离在南,谓离受咎,故目伤。

不知乾亦在南,乾为首为王,元者首也。

《左传》“归先轸之元”,“归国子之元”是也。

乾亦受咎,故射中王元也。

南国蹙者,震为南,坤为国、为丧,故曰南国蹙。

震为射,故乾首离目之在南者,均受咎也。

震南、震射、乾南之象,皆失传,只焦氏《易林》知之,故杜注皆不知而不释。

七、穆庄叔筮叔孙穆子生 昭五年。

初,穆子之生也,庄叔以《周易》筮之,遇《明夷》江之《谦》三王。

以示卜楚丘,曰:“是将行,而归为子祀,以谗人入,其名曰牛,卒以馁死。

按此杜注不详释,殊觉昆仑。

遇卦之卦皆有震,震为子为行,故曰是将行。

震为归、为主器长子,故日归而为子祀。

遇卦为贞,贞见在;之卦为悔,悔将来。

以谗人入,其名曰牛,谓《谦》卦也。

《谦》震为人,正反震,故曰谗人。

震为反,故曰入。艮为名、为牛,故曰其名曰牛。

坤虚故馁,坤杀故死。 明夷日也,日之数十,故有十时,亦当十位。

自王以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

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

《明夷》 ䷣ 之《谦》 ䷎ ,明而未融,其当旦乎!

故曰为子祀。 此处杜注皆当。

惟《明夷》之《谦》三句,只就谦道卑退为说,似未明瞭。

《明夷》之《谦》,即离变艮,艮为黔,黔黑也,故日明而未融。

初爻应在四,四体震,震为旦,旦为卿,而遇卦之卦皆有震,震长子主祭,故曰为子祀。

祀亦震象也。 日之《谦》当鸟,故曰‘明夷于飞。

’明而未融,故曰‘垂其翼。

’象日之动,故曰‘君子于行。

’当三在旦,故曰‘三日不食。

’ 日之《谦》即离变艮。

艮为鸟,故日当鸟。杜注不知艮鸟象,以离为鸟,即离当离矣,于变艮何涉乎?

其误可知也。震为翼,坤下故垂其翼。

下离上震,故曰象日之动。

震为君、为子、为行,故日君子于行。

震为旦数三,故日当三在旦。

震为口、为食,坤闭故不食。

离火也,艮山也。离为火,火焚山,山败。

此处杜注甚当。 于人为言,败言为谗,故曰‘有攸往,主人有言’。

言必谗也。, 此处杜注皆误。

于人为言,谓震也,震为人、为言。

败言为谗,谓艮也,艮为反震,故曰败言。

此专就《谦》象言。谦正覆震相背,故曰谗。

《易林》本之。凡遇此等象,不曰争讼,即曰谗佞。

于是凡《易》之小有言,有言不信,闻言不信,昏姤有言等《易》词,二千年不知所谓者,至此皆得解。

以《易》原皆正覆象并用也。

昏姤有言,以《震》二至上,正反震相背。

有言不信,以《困》三至上,正反兑相背。

闻言不信,以《夬》兑言与乾言相背。

《需》之小有言,亦以初至四,兑言与乾言相背。

《讼》初之小有言,则以坎上下兑,口相背。

而传即以《谦》释《明夷》,其神妙匪夷所思矣。

《系辞》云:“圣人观象系辞。

”诚以所有《易》辞,无不从象生也。

自象学失传、于是《易》辞多晦矣。

震为往、为主、为人,故日主人有言。

纯离为牛,世乱谗胜,胜将适离,故曰其名曰牛。

此处杜注仍误。适、敌同。

《礼·燕仪》“君独升立席上,西面特立,莫敢适”之义也。

《史记·田单传·赞》:“始如处女,适人闭户。

后如脱兔,适不敢距。”皆以适为敌。

适离者,言与离相同也。

离为牛,艮亦为牛也。艮阳在上为名,故曰其名日牛。

自艮牛象失传,于是《易·无妄》六三之牛,《遁》六二之牛,《大畜》六四之牛象,皆无着。

不用虞仲翔强变之法,不能解也。

岂知左氏固明白言之,焦氏《易林》遇艮即言牛也。

谦不足,飞不翔。垂不峻,翼不广。

故曰其为子后。吾子亚卿也,抑少不终。

震为后,遇卦之卦皆有震,故曰为子后。

八、崔杼筮取棠姜 襄二十五年。

崔武子见棠姜而美之,使偃取之。

筮之,遇《困》 ䷮之《大过》䷛。

史皆曰吉。示陈文子,文子曰:“夫从风,风陨不可取也。

按《困》之《大过》,《困》三爻变也。

三在《困》为坎体,变则成巽。

文子曰夫从风,是明明以坎为夫,以巽为风也。

日风陨不可取,是明明以巽为陨也。

乃坎夫风陨之象,竟尔失传,于是《易·比》卦之后夫凶,《渐》九三之夫征不复,正以坎为夫者,皆莫知所指。

而虞仲翔竟命初爻变,再命 三爻 变成震,以震为夫矣。

后姚氏配中,谓坎为中男,故曰夫;江氏藩以坎为丈夫,取象较仲翔为胜矣。

而讫不知左氏即以坎为夫也,岂不异哉!

至于风陨之义,如《鼎》初六云:“鼎颠趾。

”鼎初为巽,故日颠,颠即陨也。

九四“鼎折足”,折仍陨也,以四应初也。

而虞翻不知其故,以初应在四,四体《大过》,以《大过》颠为说。

九四则命四变为震,震折入兑为说。

全以卦变为敷衍,不变不能解也。

他若《大过》“栋桡”,《说卦》“桡万物者,莫疾乎风”,“桡”者“败”也.仍风陨之义也。

诸儒说之,皆有未当。 凡《左传》失传之象,为杜注所不能解,或解之而误者,以上皆补而释之。

其余杜注所释,而无疑义者,遂皆略焉。

九、国语重耳筮得国 公子(重耳)亲筮之,曰:“尚有晋国。

”得贞《屯》䷂悔《豫》䷎,皆八也。

韦注云:“震在《屯》为贞,在《豫》为悔。

八谓震两阴爻在贞在悔皆不动,故曰皆八。

”按震在《屯》两阴爻未动,若在《豫》只上六未动耳,若六五正由《屯》九五变来。

坎之震,亦震之坎,胡言未动乎?

观下云是在《周易》,则所谓皆八者,用二《易》可知也。

杜征南云,二《易》占七八。

其占法盖久已失传,而《左》、《国》用八者,又只有三事,无以会其同,故不能解也。

说详《周易古筮考》中。

又曰震车也,车有震武,众顺而有威武。

震车之象,兼见于《左传》,人尚知之。

震武之象,只此,见,遂尔失传。

于是《履》六三之“武人”,《巽》初六之“武人”,皆不得其象,而解遂晦矣。

岂知《履》六三之“武人”,以伏震也,震为人、为武、为大君,《象》日:“武人为于大君,志刚也。

”志刚者,言三欲承阳也,象则用伏震也。

《易》辞正象与伏象并用者多矣,不独此也。

《巽》初六,“进退利武人之贞”者,进退即往来,言震巽相往来。

得此爻者,武人占则利也,亦兼伏震言也。

《易》象之用伏,人知之,而能贯彻者甚少。

如《泰》初九之“茅茹”,则用伏坤象。

《大有》六五之“厥孚交如”,及《小象》之“信以发志”,则用伏坎象也,而《易》家知者甚鲜,武人象亦其一也。

武人象于焦氏《易林》遇之久矣,而总莫知其所谓,后于《国语》遇此象,再由《国语》证《周易》,而《易林》之武象,始完全得解。

其详尽在《焦氏易诂》第十卷中。

至此筮之韦注,皆详而且明。

独及此者,以韦注于车有震武,云车声隆隆象有威武,其义颇有未备。

震为武者,威武莫过于雷、而震又为决躁、为健,皆武象之根本。

又此象自东汉迄今失传,致《易》之武人,永不得解,故备论之。

十、晋筮成公归国 晋孙谈之子周适周,事单襄公。

襄公有疾,召顷公而告之曰:“必善晋周。

其行也文,天地所祚,可以得国。

成公之归也,吾闻晋筮之,遇《乾》䷀之《否》䷋,曰‘配而不终,君三出焉。

’一既往矣,后之不知,其次必此。

” 此占辞,韦昭注、所释皆误。

按董因筮公子重耳返国,遇《泰》之八,曰“是谓天地配享,小往大来。

”天地配享者,言《泰》天地均平,阴阳适相配也。

兹日配而不终,言《否》亦天地均平,阴阳相配。

配谓卦象,非谓先君。配而不终者,言所配者三爻,应有三君往就国,今才成公一人,不终者,言所应未毕也。

下云一既往矣,后之不知,即申不终之意也。

韦注谓配为配先君,不终谓子孙不终为君,误之远矣。

简言之,乾君也,坤国也,乾之坤,即君往就国也。

而《乾》九五不变,是君而之国者,咸出自周天子之下也。

而坤之爻数三,故决其必三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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